1、我國的安全生產(chǎn)方針是“ 安全第一 ,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
2、安全生產(chǎn)是安全與生產(chǎn)的統(tǒng)一,其宗旨是安全 促進 生產(chǎn),生產(chǎn)必須安全。
3、轉動機器裹纏物品發(fā)生故障時,應 停機 處理。
4、現(xiàn)階段我國實施安全生產(chǎn)綜合監(jiān)管的部門是 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 。
5、職工在作業(yè)中,有權 拒絕 強令冒險作業(yè)的指令。
6、使用電動工具前,應 進行檢查 ,確保機件正常。
7、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 漏電保護器 。
8、遇到 六 級以上大風時(含6級),不應進行露天高空作業(yè)。
9、勞動者在工作中遇到 嚴重險情 時,有權撤離崗位。
10、在安全生產(chǎn)工作的保護對象中, 人 是第一位的。
11、在礦山上使用的 禁止 標志的基本形狀為帶斜杠的圓圈。
12、在上崗工作前應穿戴好 勞動防護用品 。
13、安全標志分為 禁止 標志、 警告 標志、 指令 標志和 提示 標志四類。
14、中國勞動保護法規(guī)的指導思想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chǎn)勞動中的 安全 和 健康 。
15、從宏觀講,根據(jù)統(tǒng)計,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中,主要的原因是 人的失誤 和 不安全行為。
16、事故預防的三E對策是 工程技術對策、 安全教育 對策、安全管理對策。
17、事故的最基本特性就是因果性、隨機性、 潛伏性 和 可預防性 。
18、企業(yè)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對新工人和換崗工人的 三級教育 ;對特種作業(yè)人員的 上崗持證 培訓;企業(yè)全員的 日常安全 教育等。
19、三不傷害是指:對職工進行 不傷害自己 , 不傷害他人 , 不被他人傷害 。
20、安全檢查的方法有 經(jīng)常性 檢查、 定期安全 檢查、 專業(yè)性安全 檢查、 群眾性 檢查。
21、使用的電氣設備按有關安全規(guī)程,其外殼應有 防護性接地 、 接零 等防護措施。
22、移動某些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如電風扇、照明燈等,在移動前應先 切斷電源 才安全。
23、在膠帶輸送機巷道中,行人經(jīng)??缭侥z帶輸送機的地點,必須設置 過橋 。
24、礦井應該有 地面和井下 的防水、排水系統(tǒng)。
387、礦井電氣設備安全供電的“三大保護”是指 保護接地 、 漏電保護 、 過電流保護 。
25、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 從業(yè)人員 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chǎn)教育和培訓。
26、電焊機一次側電源線不得長于? 5 ?米,二次側不得長于? 30 ?米。
27、在1-10KV的外電線路一側施工時必須保持? 6 ?米以上距離。
28、當基坑施工深度達到 ?2米 時,對坑邊作業(yè)已構成危險,按照高處作業(yè)和臨邊作業(yè)的規(guī)定應搭設臨邊防護設施。
29、電工作業(yè)由? 二人以上配合? 進行,并按規(guī)定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嚴禁帶電接線和帶負荷插拔插頭等。
30、卷揚機筒鋼絲繩不應全部放出,當?shù)跷锫涞貢r,卷筒上應至少保留? 三? 圈鋼絲繩。
31、行人的運輸斜井應設人行道。人行道有效寬度,不小于1.Om; 有效凈高,不小于1.9m;
32、行人的水平運輸巷道應設人行道,其有效凈高應不小于1.9m,有效寬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人力運輸?shù)南锏?,不小于O.7m; —機車運輸?shù)南锏?,不小于O.8m; —調(diào)車場及人員乘車場,兩側均不小于1.Om; --井底車場礦車摘掛勾處,應設兩條人行道,每條凈寬不小于1.0m; --帶式輸送機運輸?shù)南锏?,不小?.0m。
33、躲避硐室的間距在曲線段不超過15m,在直線段不超過30m。躲避硐室的高度不小于1.9m,深度和寬度均不小于1.0m。躲避硐室應有明顯的標志,并保持干凈、無障礙物。
34、報廢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應及時封閉。封閉之前,入口處應設有明顯標志,禁止人員人內(nèi)。
35、天井、溜井、地井和漏斗口,應設有標志、照明、護欄或格篩、蓋板。
36、采用電機車運輸?shù)牡V井,由井底車場或平硐口到作業(yè)地點所經(jīng)平巷長度超過1500m時,應設專用人車運送人員。
37、在用豎井罐籠的防墜器,每半年應進行一次清洗和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
井下采掘工作面進風流中的空氣成分(按體積計算),氧氣應不低于20%,二氧化碳應不高于O.5%。
38、按井下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shù)計算,供風量應不少于每人4m3/min:
39、正常生產(chǎn)情況下,主扇應連續(xù)運轉。當井下無污染作業(yè)時,主扇可適當減少風量運轉;當井下完全無人作業(yè)時,允許暫時停止機械通風。當主扇發(fā)生故障或需要停機檢查時,應立即向調(diào)度室和主管礦長報告,并通知所有井下作業(yè)人員。
40、風筒應吊掛平直、牢固,接頭嚴密,避免車碰和炮崩,并應經(jīng)常維護,以減少漏風,降低阻力。?
41、照明電壓,運輸巷道、井底車場應不超過220V;采掘工作面、出礦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間,應不超過36V;行燈電壓應不超過36V; 手持式電氣設備電壓,應不超過127V;
42、硐室內(nèi)各電氣設備之間應留有寬度不小于o.8m的通道,設備與墻壁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o.5m。
43、不應將電纜懸掛在風、水管上,電纜上不應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風、水管平行敷設時,電纜應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凈距不應不小于300mm;
44、掘進工作面和通風不良的采場,應安裝局部通風設備。局扇應有完善的保護裝置。
45、主扇風機房,應設有測量風壓、風量、電流、電壓和軸承溫度等的儀表。每班都應對扇風機運轉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寫運轉記錄。有自動監(jiān)控及測試的主扇,每兩周應進行一次自控系統(tǒng)的檢查。
46、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nèi),非計算機控制的提升機,應由正司機開車,副司機在場監(jiān)護。每班升降人員之前,應先開一次空車,檢查提升機的運轉情況,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存檔。連續(xù)運轉時,可不受此限。
47、井下照明電壓,運輸巷道、井底車場應不超過220V;采掘工作面、出礦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間,應不超過36V;行燈電壓應不超過36V;手持式電氣設備電壓,應不超過127V;
48、移動式電力線路,應采用井下礦用橡套電纜。
49、不應將電纜懸掛在風、水管上,電纜上不應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風、水管平行敷設時,電纜應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凈距不應不小于300mm;
50、高、低壓電力電纜之間的凈距應不小于100m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凈距應不小于50mm,并應不小于電纜外徑。
51、巷道內(nèi)的電纜每隔一定距離和在分路點上,應懸掛注明編號、用途、電壓、型號、規(guī)格、起止地點等的標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