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的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供電所與臨時工特訂立以下安全責任合同。
1、供電所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堅持“一個活動,兩個交底,三個堅持”,提供安全的施工環(huán)境以及合格的施工工具,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2、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及《安規(guī)》,提高自保、互保、群保意識,并對習慣性違章不盲目操作。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本人負責。
3、施工應堅持“兩票三制”。施工必須持有供電所工作票簽發(fā)人簽發(fā)的工作票,無票工作時,職工有權拒絕施工。
4、在現場施工中,職工必須聽從工作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服從安排,不得違章作業(yè),更不能擅離職守。
5、施工中必須嚴把車輛安全關,嚴格執(zhí)行派車單制度,專人賀駛車輛。嚴禁無派車單出車,無證駕車,公車私用、私車公用。
6、在施工中,職工應互相關心施工安全,登高作業(yè)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絕緣鞋。
7、以上各條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犯,后果自負。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供電所(蓋章):
負責人簽名: 職工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