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供氫系統(tǒng)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識、包裝及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質子交換膜氫燃料電池提供氫氣的系統(tǒng),按照儲氫的化學形態(tài)不同可分為:
——以氣態(tài)單質形式儲存氫氣的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供氫系統(tǒng),即將氫氣存儲于儲氫容器直接為燃料電池供應氫氣的系統(tǒng),包括下列單體設備或裝置:儲氫容器、氫氣管路、截止閥、減壓閥、壓力釋放裝置、換熱裝置、監(jiān)測裝置和其他附屬裝置等。
——以化合物形式儲存氫氣的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供氫系統(tǒng),即利用產氫物質,主要有金屬儲氫化合物、液態(tài)有機儲氫化合物、氨類儲氫化合物、甲醇、液態(tài)水等通過物理或化學過程制備氫氣,實現向燃料電池供應氫氣的系統(tǒng),包括下列裝置:制氫反應裝置、防護罩/外殼、散熱器、氫氣純化裝置、氣體緩沖裝置、管路、監(jiān)測裝置和其他附屬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