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現將《洪澇災害農村住房安全應急預案(暫行)》和《洪澇災區(qū)農村住房安全應急評估指南(暫行)》印發(fā)給你們,供參照執(zhí)行。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8月31日
洪澇災害農村住房安全應急預案(暫行)
為有效應對洪澇災害,減少洪澇災害對農村住房造成的損失,保障農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災前應急預防
1.鄉(xiāng)(鎮(zhèn))政府應根據以往洪澇災害歷史、近期氣象狀況及暴雨預警信號等級,預先劃定農村住房風險區(qū)、安全區(qū)。其中,安全區(qū)是指洪澇災害發(fā)生時不受威脅、地勢較高、地質條件穩(wěn)定、可安全居住的區(qū)域或場所。
2.村“兩委”應組織在村莊段河流上游或山洪來向的村頭,采用砂袋碼砌或用石頭砌筑導流墻,將水流疏導至河流或山洪的主流區(qū),保護房屋免受洪水沖擊破壞。
3.農戶應熟悉鄉(xiāng)(鎮(zhèn))政府劃定的風險區(qū)、安全區(qū)的具體范圍,熟知在緊急狀態(tài)下避災躲災的撤離路線。處于風險區(qū)范圍內的農戶,當接到需要緊急轉移指令后,必須立即從房屋中撤離,撤離前應斷水、斷電。
4.汛期來臨之前,鄉(xiāng)(鎮(zhèn))政府應引導農戶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對房屋進行適當的應急處理。
(1)對于泥漿或石灰砂漿砌筑墻體,如果沒有水泥砂漿抹面或抹面層局部剝落,應采用水泥砂漿抹面或勾縫處理。
(2)對于生土墻體,可以采用水泥砂漿掛網并做抹面處理,緊急時也可在墻面釘塑料布,墻根用磚石將塑料布壓牢。
(3)對于屋面滲水漏雨的房屋,可采用密封膠抹縫法、瓦屋面更換或重新倒瓦等方法進行處理,緊急時也可采用屋面釘塑料布并壓牢的措施。
(4)對于房屋周邊的低洼部位,應及時回填墊高,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證排水順暢。
(5)對于房屋周邊發(fā)現有地洞、塌陷的,應及時予以處理。
(6)農戶可事先預備一些編織袋和砂土,在緊急撤離前,可在房屋迎水面墻體內側堆碼砂袋,阻止水流沖擊。
二、災后臨時處置
1.洪水退卻且應急狀態(tài)結束后,臨時轉移農戶方可返回原址查看房屋受損情況。
2.低洼地帶仍被洪水浸泡的農村住房,一律不得進入。
3.周邊場地有滑坡或其他地質隱患的農村住房,一律不得進入。
4.遭受洪水影響的農村住房,農戶在進入前應首先查看房屋墻體是否存在“歪、裂、扭、斜”、房屋基礎或地面有無沉陷、樓(屋)面有無坍塌等情況。當確定安全后方可進入室內清掏淤泥、清理污水,整理受損財物等。電源插座、開關、燃氣管道等被水浸泡后,應經專業(yè)人員確認其安全后,方可使用。
5.受損房屋室內外淤泥、污水等清理完成后,應盡快進行房屋和周圍環(huán)境消殺處理。
三、農村住房安全應急評估
1.遭受洪水沖擊、浸泡或短時間進水的農村住房,及由于暴雨、洪災導致村莊或房屋周邊出現局部地質隱患的,必須進行農村住房安全應急評估,方可確定是否繼續(xù)使用。
2.農村住房安全應急評估應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組織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實施。應急評估前,縣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應參照《洪澇災區(qū)農村住房安全應急評估指南(暫行)》,對相關專業(yè)人員和鄉(xiāng)(鎮(zhèn))、村“兩委”干部進行技術培訓。
3.根據安全應急評估結論,遭受洪澇災害的農村住房可以分為“可以居住”與“不可以居住”兩類。“可以居住”類是指經過應急評估,場地安全、地基穩(wěn)定、主體結構安全,不需修理或經簡單維護后即可入住的農村住房?!安豢梢跃幼 鳖愂侵附涍^應急評估,地基或主體結構出現安全隱患,或所在區(qū)域、地段出現地質隱患的農村住房。
4.對于“可以居住”類房屋,農戶在返家入住后,應注意觀察,一旦發(fā)現有安全方面的異常情況,應立即撤出并報告村“兩委”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鄉(xiāng)(鎮(zhèn))政府應組織技術力量進行核查,及時消除隱患??h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給予技術指導和支持。
5.對于“不可以居住”類房屋,除明顯倒塌或嚴重受損且不具備加固修復價值的農村住房外,其余房屋應做進一步的安全性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采取相應改造或加固措施。
6.土木結構房屋、土窯洞等,淹沒過水后即使房屋暫未倒塌,也會因生土墻體浸水軟化失去承載能力,存在嚴重風險,應另行安置農戶避險。泥漿砌筑墻體的房屋,當墻面沒有勾縫和抹灰層時,灰縫泥漿浸水后墻體承載力大幅降低,也應暫時安置農戶避險。
四、災后過渡安置與恢復重建
1.綜合考慮受災范圍、房屋受損程度、受災群眾數量與恢復重建預估時間等因素,在充分尊重農戶意愿的前提下,可以選擇投親靠友、臨時搭建帳篷、集中建設活動板房、利用村集體公共用房等方式及時予以過渡安置。
2.救災帳篷在搭建時,應遠離危險房屋,避讓自然災害隱患點、河道等,選擇地勢較高、場地安全且不影響交通的地段。
3.集中建設活動板房時,應考慮災后重建規(guī)劃要求,不占用近期建設用地,滿足避險防災、及時疏散要求,并配套必要的臨時供水、供電、污水、垃圾處理等公共服務設施?;顒影宸靠梢圆捎貌输搳A芯板輕型裝配式結構或其他輕鋼結構。
4.被洪水浸泡過的村集體公共用房,應經過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后方可作為災后臨時過渡安置用房使用。
5.災后農村住房恢復重建,應按照當地政府重建規(guī)劃與具體政策執(zhí)行。洪泛區(qū)、蓄滯洪區(qū)所在鄉(xiāng)(鎮(zhèn)),可以結合房屋使用功能,參照洪泛區(qū)、蓄滯洪區(qū)建筑工程相關技術標準修建農戶避洪房屋和集中避洪建筑,以減輕洪澇災害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