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全國各地煤礦都要組織進行若干次 “安全大檢查”,平時還有專項整頓檢查、例行檢查等,但還是出現(xiàn)了一些不應該發(fā)生的事故和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檢查”流于形式,是導致不應該出現(xiàn)事故和問題的重要原因。特別是年末或年初,全國各地煤礦按照上級管理部門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開展“百日安全競賽”活動,各地煤礦肯定又要組織安全大檢查。為此,筆者認為,檢查工作思路是好的、目標是明確的,但也要與時俱進,對檢查人員實行“檢查責任制”。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對負有間接和直接責任的領導實行責任追究的同時,對該項工作負有檢查責任的有關人員,也應該負連帶責任:誰去檢查的,發(fā)生了檢查內(nèi)容中的問題,要追究檢查者的連帶責任,使檢查者有“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杜絕檢查者檢查完畢、情況匯報上去就完事,“事故發(fā)生與否對我無關”的錯誤認識。安全檢查固然重要,但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如何抓整改、抓落實更為重要。實行檢查責任制后,可以增強檢查人員的責任心,使其認真細致地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發(fā)生問題的單位進行解決,對自身不能解決的問題,也可以通過其“橋梁”和“紐帶”作用,請求上級給予幫助解決。這樣,也給下次檢查的同志交了一本“明白賬”:檢查出了什么問題,怎樣解決的,什么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是什么原因,使其做到心中有數(shù)。只有這樣安全檢查才能真正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