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須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柜組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嚴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鎖閉安全出口。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y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應使用固定的柜臺、貨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擺設易倒的柜臺、貨架、服裝模特。
六、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