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確保安全生產,加強粉塵防爆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粉塵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粉塵防爆安全生產例會的管理工作。
3.一般規(guī)定
3.1粉塵防爆安全生產例會是協(xié)調和處理粉塵防爆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是確保粉塵防爆生產的順利實施的主要方式。
3.2公司的粉塵防爆會議每月至少一次,部門的粉塵防爆安全會議每周1次,要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3公司粉塵防爆例會由安全主任組織召開。部門的粉塵防爆會議由部門主管組織召開。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生產車間主管、技術人員、當班班長,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參會人員必須熟悉粉塵防爆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人員參加會議。
3.4粉塵防爆安全例會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3.5粉塵防爆安全生產例會會議內容為:
1)學習、傳達、貫徹國家關于粉塵防爆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粉塵防爆方面的會議、文件精神,學習同類企業(yè)的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訓。
2)學習、傳達公司相關的粉塵防爆管理制度、專業(y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guī)范等。
3)公司粉塵防爆安全生產運行的通報。由各部門對關粉塵作業(yè)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匯報。
4)對近期粉塵防爆生產中出現(xiàn)的各類事故、檢查的安全隱患等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解決的方案及具體的落實措施,并限定安全隱患的整改時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完成后的驗收復查等。
5)生產車間匯報組織相關人員的學習情況以及下周安全生產運行的安全部署。
3.6粉塵防爆安全生產例會可與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同時召開,對于臨時發(fā)現(xiàn)的粉塵防爆事故隱患,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主管可臨時召開緊急會議,若與其他重要會議發(fā)生沖突時可提前或延后,具體時間以安全生產負責人通知為準。
3.7安全生產會議的內容必須符合企業(yè)粉塵作業(yè)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并形成文件或紀要,作為安全臺帳的主要內容,由安全行政部門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