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查找現行運行過程中的不足,尋找改進的機會,保證食品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所有于食品安全相關的環(huán)節(jié)。
3.食品安全評估人員:每年由管理者代表、生產部經理、安全專員以及各部門主管對工廠內所有于食品相關的安全進行評估。食品安全專員為管理者代表。
4.評估的頻率:每年至少一次。
5.評估的時間:每年一次(12 月之前)。
6.評估人員職責
6.1查找所有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環(huán)節(jié)(完成1-7項),發(fā)現其中的不足。
6.2提出改進的方案。
6.3對改進的措施上報經營管理層,并獲得批準。
6.4監(jiān)督糾正預防措施的改進。
6.5驗證改進的效果。
6.6 在發(fā)現有調整的情況下,應該及時調整防護體系。
6.7 驗證頻率每年至少一次,不限于一次。
7.相關記錄
7.1《食品安全自我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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