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為公司跨越式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應建立不同層次的安全生產目標,形成規(guī)范化管理體系中一個相對完整的部分,即對各子公司、各項目經理部下達任務,年終按目標實施考核、獎懲。
2、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特點
2.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訂:在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根據公司前期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訂本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并將目標列入公司年度考核。
2.2、安全生產目標的執(zhí)行:集團公司目標下達后,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再將目標進行分解細化,層層落實到各作業(yè)區(qū)及其班組,并依此檢查和考核。將完成情況與個人的經濟利益、先進評比、職務升遷等掛鉤,明確各級領導及每個人的目標及責任,以便每個單位、個人在工作中對照目標開展工作。
2.3、安全生產目標的檢查:年度目標確定后,公司每年組織專項安全生產檢查活動,檢查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對目標的分解及貫徹落實情況,每年組織年中和年底的目標執(zhí)行情況檢查,分析完成目標的經驗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標的問題和原因,制訂改進措施。
2.4、安全生產目標的考核:每年年底對各單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匯總,根據年初確定目標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兌現。通過對目標的考核兌現,達到目標管理的績效反饋,實現閉環(huán)管理。
3、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作用3.1、有利于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的制定。公司每年年初應制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通過目標管理的形式,
把指標下達到各部門,上下團結一致完成目標。
3.2、有利于公司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每個指標都涉及到很多部門,需要各部門之間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圓滿完成。
3.3、有效地調動部門和員工的積極性。各部門和員工在明確各自的目標和崗位責任后,能夠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合理安排各自的時間和精力,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自主完成任務。
3.4、有助于評估工作的開展。目標確定以后,通過階段性的檢查考核,使每個部門和員工清楚地知道各自目標完成情況,明確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使下一步的工作更有方向。
3.5、有利于考核。安全目標是考核的前提和內容,最終以目標的完成情況與考核工資、獎金以及工作成績掛鉤。
4、安全生產目標的建立
4.1、傷亡事故控制指標:不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不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不發(fā)生特別重大設備事故;不發(fā)生人員責任重大設備事故;不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不發(fā)生重大財物被盜事故;不發(fā)生其他重大的管理責任事故;
4.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指標: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確保生產過程安全有序。
5、保證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的措施和方法
5.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總經理辦公會上研究、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建筑業(yè)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公司及各基層單位應制訂并完善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應堅持每季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分析總結每季度的安全生產情況,基層單位應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會,每季一次安全生產擴大會,使公司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層;通過安全述職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
5.2、深入宣傳貫徹公司安全理念,推動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確立“沒有消除不了的隱患,沒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并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活動,大力宣貫安全理念,推動公司企業(yè)安全文化的建設,以期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5.3、推廣安全性評價工作:安全性評價工作是基于公司對設備、管理等方面廣泛自查自改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的評價打分,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整改建議,變以往定性的安全檢查為定量的安全評價,對安全生產現實情況進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據發(fā)現的問題和建議,舉一反三,排查整改,然后再組織專家進行復查。在自查—整改—評價—整改—復查—再整改的評價循環(huán)中,公司通過對設備的整治、規(guī)章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5.4、開展危險點預控工作:公司在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基礎上,開展危險點預控工作。
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開展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以期防止了人身事故和誤操作事故的發(fā)生。
5.5、大力開展反違章活動;加大安全監(jiān)督檢查的力度和頻度,對事故、異常和違章堅持“三不放過”,對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造成事故的有關人員應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組織安全互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巡視活動。健全安全生產督察組織,配備交通工具和監(jiān)察設備,加強生產施工現場的違章查處,提高作業(yè)人員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5.6、辯識重大危險源,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類型、發(fā)生的可能性、發(fā)生過程、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協調等發(fā)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并實施演練,增強對突發(fā)重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5.7、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
5.7.1、采取外培、內培等多種形式,舉辦各類人員培訓班,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7.2、不斷創(chuàng)新安全教育的形式,舉辦題材新穎的各種集體安全活動,擴大安全教育室的功能和效果;
5.7.3、利用技能練兵和技能大賽活動,把安全業(yè)務與技能作為一個重點,提高生產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5.7.4、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應充分發(fā)揮安全活動日的作用,加強檢查,提高學習質量;
5.7.5、各施工項目應堅持把“三種人”、外包隊伍、農民工等各類人員的教育培訓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并列人工作計劃,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質,為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的保證。
6、獎罰規(guī)定和評審辦法
6.1、考核評審辦法:由安全部根據檢查實施細則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年底對各單位該年度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匯總考核。
6.2、實行獎懲制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同行政、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
6.3、安全生產獎懲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給以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guī)程制度雖沒造成嚴重后果的,也要給以批評和處罰。
6.4、安全生產應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應予以重罰;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6.4.1、獎勵
(1)通過公司年終安全檢查評比,對獲安全生產優(yōu)秀前二名的部門給予年度安全生產單項獎,獎勵額為:第一名的部門獎勵2000 至4000 元;第二名的部門獎勵1500 至3000 元。
(2)結合年終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工作實績考核,評選公司安全先進工作者,并發(fā)給200 元以上的獎金,以資鼓勵。
6.4.2、處罰
(1)對責任事故單位及主要領導人和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對上等級事故隱瞞不報的責任事故的單位,對無故拖延事故報告的單位,根據情節(jié)予以處罰,并通報批評。
由于違章行為而造成責任事故的,要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對責任事故單位處以1000 元--50000元的罰款,并對單位的主要領導以單位罰款的10%實施處罰。
一次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 元以上的單位,按照直接經濟損失15%的比例予以罰款。對事故主要責任者的處罰,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30%執(zhí)行罰款。
重傷、死亡事故的處理結案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工會組織和檢察院審定認可的《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結案審批表》。
交通事故的處理結案依據當地交警部門裁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經濟損失數額的認定,依據當地保險部門認可的《估損項目清單》。
6.4.3、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承包風險金掛鉤。
6.4.4、獎懲執(zhí)行
通過年終評比,獲得安全生產先進的單位,在次年的安全工作會上予以公布。根據評比情況以及獎勵數,由公司財務部直接下撥給各得獎項目部。
個人獎勵由公司在次年的安全工作會上予以發(fā)放。
對責任事故項目部及有關人員的罰款,待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安委會的處理意見,從事故項目部的財務行政經費中劃撥,并入公司安全基金。
本管理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