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強對貨柜車進出廠的檢查工作,確保非法違禁品不能進入工廠或混入貨物中。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貨柜車輛進出廠檢查。
3. 工作職責
保安人員或相關指定代表負責貨物裝柜安全檢查。
4. 工作程序
4.1 所有貨柜上落貨,必須在廠方特定的上落貨區(qū)內進行。如廠方未能提供上落貨區(qū)而須在廠外進行上落貨,則廠方須指派最少一名保安人員在場監(jiān)察過程,以確保沒有任何未經準許的人或物進入廠內或混進貨柜內。
4.2 當貨柜進廠時,保安人員須查核及登記以下資料:
4.2.1 進廠的日期(年月日)、時間及貨柜的來源地。
4.2.2 貨柜司機的身份證明文件,所屬之公司名稱和電話號碼及車牌編號。
4.2.3 貨柜的柜身及封條是否完整無缺及貨柜編號是否與提單及送柜紙上的資料相符。
4.3 在上落貨時,廠方亦須批派最少一名主管級人員監(jiān)察整個過程,確保貨柜狀況良好,沒有任何受損及玷污。標準的檢查流程包含:
● 前門
● 左側面
● 右側面
● 貨柜地面
● 頂內外面
● 門內外面
● 外面/外底架
● 柜號(封條/鎖)
4.4 若發(fā)現貨柜封條或貨柜受損,必須與海關、公安、法律部門取得聯系、報告,并積極配合其調查處理。
4.5 如一旦發(fā)現貨品的項目或數量與資料文件不相符或貨品的包裝有受損情況,主管人員須立即通知上級并停止所有搬運程序,并須立即追查原因,有需要時,報告海關進行處理。
4.6 所有貨品在存入或提出貨倉時,倉務主管須簽發(fā)存?zhèn)}或出倉單以作記錄。而存?zhèn)}或出倉單必須清楚列明以下資料:
4.5.1 存/提貨的日期(年月日)和時間。
4.5.2 貨柜編號及貨柜的來源地。
4.5.3 貨品的詳細資料,如種類、型號、顏色、數量等。
4.5.4 存/提貨人的姓名及員工編號。如存/提貨人并非廠內人員,倉務主管必須核實及登記存/提貨人的個人資料,如姓名、身份證號碼、所屬公司名稱及電話號碼等。
4.7 完成所有上落貨的程序后,主管人員須確保程序及相關文件的資料是正確無誤,并須監(jiān)察員工關上及鎖上柜門及須拍照以作核實及存檔。完成后,主管人員須把所有相關文件送交船務部及復印一份給倉務部以存檔。
4.8 在貨柜離開工廠時,保安人員亦須登記貨柜的離廠日期(年月日),時間及貨柜編號以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