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要求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法紀和安全教育,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動態(tài),有效做好思想工作。每天至少一次強調安全紀律和要求,對個別調皮好動的學生要重點提示,經常告誡,重點防范。及時了解遲到、早退、缺席學生的原因并做好記錄,通知家長并報告學校。認真落實晨檢制度。
2、每天最少檢查一次教室內外有無不安全因素。如:天花板、桌椅、走廊欄桿、墻壁、門窗玻璃、電線電燈等,一經發(fā)現(xiàn),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立即報告學校。
3、要安排好學生安全值日崗。
4、一周內不少于兩次抽查住校生午休、晚睡、寢室衛(wèi)生及其他安全情況,加強與住校生管理員的聯(lián)系溝通,及時處理學生的不良行為,一周不少于兩次深入學生中了解學生間有無矛盾糾紛,及時有效排查調解師生間、同學間的矛盾糾紛。
5、不得擅自組織學生校外活動。學生擅自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要盡力制止,并通知家長。
6、在校內外組織或參加體育活動、生產勞動、集會等,應首先檢查場地、設備、工具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編制安全工作預案。
7、對學生在校內發(fā)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險情況,要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
8、對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生理、心理異常以及其他不良行為的學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將情況通報相關科任老師。對有特殊體質、特異疾病的學生在安排體育、勞動、集會等活動時要予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