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學生密集、學生活動的公共場所,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防止車輛進出學校造成安全事故,經學校研究決定,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校園內職工車輛規(guī)定
1、教職工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2、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或在校內行駛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3、學校上課期間在校內行駛的車輛不得鳴笛。
4、課間期間機動車輛不得在校內行駛(學校公車有緊急會議例外)。
5、上下學、課間學生較多時,在校園內使用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教職工,要慢行或推行。
6、 嚴禁教職工酒后在校內開車,必須遵守交通法規(guī)。
7、 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帶,防止車輛自動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8、 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自己應妥善保管,嚴防盜竊事故發(fā)生。
二、外來車輛的管理規(guī)定
1、嚴禁報廢車、無牌無證車進入校園。
2、接送學生的家長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3、嚴禁營運性質的出租車、摩托車、三輪車、大貨車進入校園。
4、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進校,須經門衛(wèi)值班人員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校。
5、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應自覺接受門衛(wèi)值班人員的查詢;進校后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車輛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6、來校參加文體、教育教學等活動的車輛,誰組織誰負責安全。
7、凡遇下課、放學等學生出入高峰期,外來車輛必須自覺停車,待學生疏散完后,方可繼續(xù)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