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占本層或本防火分區(qū)面積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發(fā)生火災事故時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當采用封閉噴漆工藝,封閉噴漆空間內保持負壓、油漆工段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tǒng)或自動抑爆系統(tǒng),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區(qū)面積的比例不大于20%。
上述分類中,甲、乙、丙類液體分類,以閃點為基準。凡是在一般室溫下遇火源能引起閃燃的液體屬于易燃液體,可列入甲類火災危險性范圍。我國南方城市的最熱月平均氣溫在28℃左右,而廠房的設計溫度在冬季一般采用12℃~25℃。根據上述情況,將甲類火災危險性的液體閃點基準定為小于28℃,乙類定為大于28℃(包括)并小于60℃,丙類定為大于60℃(包括),這樣劃分甲、乙、丙類是以汽油、煤油、柴油的閃點為基準的,有利于消防安全和節(jié)約資源。在實際工作中,應根據不同液體的閃點,采取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根據液體閃點選用滅火劑和確定泡沫供給強度等。
對于(可燃)氣體,則以爆炸下限作為分類的基準。由于絕大多數可燃氣體的爆炸下限均<10%,一旦設備泄漏,在空氣中很容易達到爆炸濃度而造成危險,所以將爆炸下限<10%的氣體劃為甲類,例如,氫氣、甲烷、乙烯、乙炔、環(huán)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氫、水煤氣和天然氣等絕大多數可燃氣體。少數氣體的爆炸下限大于10%,在空氣中較難達到爆炸濃度,所以將爆炸下限≥10%的氣體劃為乙類,例如,氨氣、一氧化碳和發(fā)生爐煤氣等少數可燃氣體。
一般,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要看整個生產過程中的每個環(huán)節(jié)是否有引起火災的可能性,并按其中最危險的物質確定,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生產中使用的全部原材料的性質;生產中操作條件的變化是否會改變物質的性質;生產中產生的全部中間產物的性質;生產中最終產品及副產物的性質。許多產品可能有若干種工藝生產方法,其中使用的原材料各不相同,所以火災危險性也各不相同。有關表2-2-1中劃分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的說明如下。
(一)生產類別為甲類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1.甲類第1項、第2項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甲類液體、氣體的火災危險性特征參見上文關于“甲、乙、丙類液體劃分的閃點基準”和“氣體爆炸下限分類的基準”的有關內容。
2.甲類第3項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其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在常溫下可以逐漸分解,釋放出大量的可燃氣體并且迅速放熱引起燃燒,或者物質與空氣接觸后能發(fā)生猛烈的氧化作用,同時放出大量的熱,而溫度越高其氧化反應速度越快,產生的熱越多使溫度升高越快,如此互為因果而引起燃燒或爆炸。如硝化棉、賽璐珞、黃磷等的生產。
3.甲類第4項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其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遇水或空氣中的水蒸氣發(fā)生劇烈的反應,產生氫氣或其他可燃氣體,同時產生熱量引起燃燒或爆炸。該種物質遇酸或氧化劑也能發(fā)生劇烈反應,發(fā)生燃燒爆炸的危險性比遇水或水蒸氣時更大。如金屬鉀、金屬鈉、氧化鈉、氫化鈣、碳化鈣、磷化鈣等的生產。
4.甲類第5項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其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有較強的奪取電子的能力,即強氧化性。有些過氧化物中含有過氧基(-O-O-),性質極不穩(wěn)定,易放出氧原子,有強烈的氧化性,具有促使其他物質迅速氧化,放出大量的熱量而發(fā)生燃燒爆炸的危險。該類物質受酸、堿、熱、撞擊、摩擦、催化或與易燃品、還原劑等接觸后能發(fā)生迅速分解,極易發(fā)生燃燒或爆炸。如氯酸鈉、氯酸鉀、過氧化氫、過氧化鈉等的生產。
5.甲類第6項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其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燃點較低、易燃燒,受熱、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接觸能引起劇烈燃燒或爆炸,燃燒速度快,燃燒產物毒性大。如赤磷、三硫化磷等的生產。
6.甲類第7項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其生產特性是生產中操作溫度較高,物質被加熱到自燃溫度以上,此類生產必須是在密閉設備內進行,因設備內沒有助燃氣體,所以設備內的物質不能燃燒。但是,一旦設備或管道泄漏,若有其他的火源,該物質就會在空氣中立即起火燃燒。這類生產在化工、煉油、醫(yī)藥等企業(yè)中很多,火災的事故也不少,不應忽視。
(二)生產類別為乙類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1.乙類第1項、第2項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乙類液體、氣體的火災危險性特征參見上文關于“甲、乙、丙類液體劃分的閃點基準”和“氣體爆炸下限分類的基準”的有關內容。
2.乙類第3項的火災危險性特征
所指的不屬于甲類的氧化劑是二級氧化劑,即非強氧化劑。這類生產的特性是比甲類第
5項的性質穩(wěn)定些,其物質遇熱、還原劑、酸、堿等也能分解產生高熱,遇其他氧化劑也能分解發(fā)生燃燒甚至爆炸。如過二硫酸鈉、高碘酸、重鉻酸鈉、過醋酸等類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