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風機安裝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負責井下局部通風機的搬運、安裝、拆除工作,局部通風機安裝工應熟悉井下的避災路線。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負責全礦井下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回撤工作。
第2條 按照規(guī)程要求,在指定地點安裝符合型號的局部通風機,安裝前要進行完好試驗,確保安裝后能正常運轉。
第3條 嚴格運輸質量,杜絕野蠻裝卸,以免損壞局扇、消音器等部件。
第4條 嚴格安裝質量,安裝時必須上架或吊掛,離地高度必須大于0.3m,保證風機平穩(wěn)牢固,安裝局扇和消音器時,零部件要齊全,以免漏風。
第5條 撤除局扇時,要回收全部零部件,必須運送到指定地點以便維修。
第6條 工作中要遵章作業(yè),搞好自主保安。
二、責任追究
第7條 不按安排對局部通風機進行安裝、回撤,影響整體工作部署的,局部通風機安裝工負直接責任。
第8條 風機安裝質量差,不按規(guī)定進行吊掛或墊起的,局部通風機安裝工負直接責任。
第9條 風機零部件不齊全,風機漏風,或無消音器的,局部通風機安裝工負重要責任。
第10條 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由于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局部通風機損壞的,局部通風機安裝工負直接責任。
第11條 局部通風安裝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局部通風機安裝工負重要責任。
第12條 局部通風機進風口前5米范圍內有雜物或障礙物的,局部通風工負直接責任。
第13條 對上述負直接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