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安全指揮中心的統(tǒng)一領導下,協(xié)助通風科科長工作,對科、隊及礦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二、認真完善和執(zhí)行煤礦“一通三防”的各項管理制度。
三、參于審批有關通風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協(xié)助科長管好通風、安全工作。
五、經常深入現場,查找通風、瓦斯、煤塵、防滅火等方面存在的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參加重大災害事故和本業(yè)務范圍內事故的搶險,責任追查,事故分析等工作。
七、負責年度瓦斯等級鑒定的具體工作。
八、參與通風科日常值班工作。
九、在井下“一通三防”出現異常情況或排放瓦斯時,必須到現場指揮,負責通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