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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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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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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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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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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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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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擊鉆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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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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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擊鉆機作業(y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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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 鉆進就位確認安置正確后,在桅桿頂上先系上四根纜風繩,然后將桅桿豎起,桅桿豎起后,將下節(jié)桅桿固定好,再將上節(jié)桅桿拉出,并將上下節(jié)桅桿固定、安裝好拉桿后,再將纜風繩系好。可用法蘭螺絲調整纜風繩拉力,使桅桿立正以免傾斜(開動主桅桿專用卷筒豎起桅桿時,動作要緩慢)。
2. 桅桿豎立起后,將桅桿底部的千斤頂旋出,以便載荷通過千斤頂傳遞到支座上。
3. 開動前檢查:檢查鉆機所有機構的正確性,并向全部潤滑點和油嘴加注潤滑油;松開所有摩擦離合器,并清除鉆機上的無關雜物;檢查電動機旋向,從皮帶輪方向觀察電機時,電動機的旋向應按順時針方向旋轉;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空運轉3-5min,待一切正常后方可開始鉆進。
4. 不要在不良的機況下進行工作。
5. 不要用打滑的摩擦離合器,防止摩擦片的磨損。
6. 將卷筒剎住后,再間斷地松開,將鉆頭降落到井孔內,不要使其自由降落。經(jīng)常檢查鋼絲繩損傷情況,如斷絲超過5%時,應及時更換。鎢金套應作拉力試驗。鋼絲繩與鉆頭連接的夾子數(shù),應按等強度安裝。
7. 在下降工作中,若鉆具停住,不應懸在空中,而應將鉆具提上以后,再重新下降。
8. 擰上鉆具后,為檢查接合處的螺紋連接情況,必須用鑿子作檢查標記線。
9. 鉆具下降到井底以前,應檢查鉆頭安裝正確,鉆具上應無裂紋等。
10. 為了避免機器過早磨損與損壞,在工作中不要采用重量比說明書內規(guī)定的還要大的鉆具。
11. 為避免鉆具未夾住,不工作時,不得將其停留在井底。
12. 工作時要注意拉桿的拉力是否正常,不要在拉桿松馳時進行工作,以防桅桿損壞。在用鋼絲繩滑輪組中的兩個滑輪進行工作時,為使桅桿負荷均勻,應使兩邊的滑輪受負荷,而中間的滑輪能自由活動。
13. 鉆孔工作地點應保持清潔。
14. 鉆機的安裝及拆卸時,要保證正確和完整無缺。
15. 鉆機的桅桿升降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安全的位置上進行。
16. 開動電動機時,應打開鉆機所有的摩擦離合器。
17. 當鉆機工作時,嚴禁去掉防護罩。
18. 工作開始前,應該檢查制動裝置的可靠性,以及摩擦離合器和起動裝置的工作性能。
19. 電動機未停止前,禁止檢查鉆機。
20. 鉆機工作時,嚴禁緊固鉆機任何零件。
21. 當鉆機運轉時,嚴禁加油。桅桿上部潤滑加油應在鉆機停止時進行。
22. 電動機未停止前,不允許在桅桿上工作。
23. 無論什么情況下,當桅桿上有人工作時,桅桿下不許停留其他人員。
24. 遇有惡劣氣候,不許在桅桿上工作。
25. 嚴禁使用裂股的鋼絲繩。
26. 鉆具升降時,嚴禁用手摸鋼絲繩。
27. 停止工作時,應把鉆具從井內取出。
28. 高壓線塔附近施工時,應保持至少6m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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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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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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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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