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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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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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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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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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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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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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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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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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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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塔吊司機掌握群塔作業(yè)中的安全技術要求及注意事項,牢固樹立“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特作如下交底:
交底內容:
一、常規(guī)交底內容
1.群塔作業(yè)時,塔與塔之間的高度必須保持2米以上足夠的安全距離,低塔起重臂保持與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離。
2.低塔頂升加節(jié)時,高塔停止作業(yè)。高塔頂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頂升范圍內作業(yè)。
3.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先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再進行作業(yè)。
4.后塔讓先塔:在兩塔機塔臂交叉區(qū)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qū)域機避讓先進入該區(qū)域的塔機。
5.運行塔讓靜塔:在兩塔機塔臂蛟叉區(qū)域內作業(yè)時,進行運轉的塔機應避讓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塔機。
6.輕車讓重車:在兩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機應主動避讓有載荷塔機,塔吊在轉臂時,嚴禁與相鄰塔吊在同一地點同時進行吊裝作業(yè)。
7.操作要按規(guī)定進行。應從止點零位開始逐檔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傳運裝置運轉中變換方向時,先將控制器拔回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運轉,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操作要平穩(wěn)。
8.吊鉤起升高度與起重臂頭部之間距離最少不得小于1米。
9.起吊重物平移時,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10.對動臂變幅的起重機禁止懸掛重物調臂變幅。
11.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放松抱閘,將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懸掛在空中。
12.司機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須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災、觸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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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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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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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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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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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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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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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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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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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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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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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裝作業(yè)(含群塔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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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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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起重吊裝中要堅持“十不吊”的規(guī)定:①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②斜拉斜掛不準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⑤吊物上有人不
準吊。⑥埋在地下物不準吊。⑦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⑧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⑨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 施不準吊。⑩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14.六級(風速為11-13米/秒,風壓約105牛頓/米²)以上強風及雨天時禁止作業(yè)。暴風雨時起重機需做特別處理。
15.嚴禁利用起重機吊運人員。
16.嚴禁酒后操作。
17.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重物下降距就位點約1米處時,必須采用慢速就位。
18.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時,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9.起重機在運行中嚴禁修理,調整和保養(yǎng)作業(yè),除必要情況外不準帶電檢查。
20.司機必須以由扶梯上下,且不準攜帶笨重物品。
21.當塔式起重機結束作業(yè)后,司機應將起重機停放在不妨礙回轉的位置。
22.凡是回轉機構帶有止動裝置或常閉式制動器的起重機,在停止作業(yè)后,司機必須松開制動,絕對禁止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23.對動臂變幅式起重機將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車變幅式起重機將小車開到說明書規(guī)定的位置,并將吊鉤升到最高點,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
24.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斷總電源,做好交接班記錄關好所有門窗并加鎖。
25.兩臺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運,必須制訂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傳達到每個司機和信號工。
二、現場補充交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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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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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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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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