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后,均須經規(guī)定程序驗收通過后,方可使用。
2、 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工作傳動機構等。肉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投入施工。
4、 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應有持有效指揮證件的指揮人員實施指揮。
5、 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
6、 當機構出現部正常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xù)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檢修。
7、 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定。
8、 爬升操作時,應按說明規(guī)定步驟進行。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按使用要求的規(guī)定固定好套架,四級風以上不準爬升。
9、 工作完畢后,因把吊鉤提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配電箱,關閉司機室門窗。
10、補充交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