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規(guī)程適用于泥坯打孔機、搓揉機、鐓頭機、成型機、旋坯機、熱(冷)壓機、車坯(修坯)機、接坯成型機、仿型成型機等將泥坯制成具有一定幾何形狀和尺寸的坯件的機械工。
2.對于熱(冷)沖壓坯料機械,應按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后,持“證”上崗操作。未經(jīng)安全培訓合格,不得作為主操作者。
3.工作前,應對所操作的機械設備進行檢查、調整與試車,符合要求后,才能正式工作。例如:對連軸器、離合器、撥叉桿、剎車彈簧應加以檢查與調整;對滑板、滑道、導向部位間隙及機頭調整部位、工裝夾具進行檢查與調整;對傳動部分的軸、銷、鍵及皮帶松緊進行檢查與調整;對成型刀具、模具應檢查有否裂紋、松動,并適當調整;對電氣部分,必須屏護完善,聯(lián)鎖裝置及設備保護地(零)線應完好。
4.應隨時清理工作場地,禁止在機械設備運動部件周圍堆放雜物。壓坯使用的脫膜劑、汽油、煤油等要妥善保管放置。在操作過程中應嚴禁煙火。如果在操作過程中因電火花引起火災事故,要及時切斷電源后滅火。
5.進行沖壓生產(chǎn)接送料:
(1)應采用單行程操作,不準采用“連車”操作(有啟動送料裝置除外);
(2)應采用模具或工具接送坯件,使手在安全區(qū)域,不準用手直接伸入上、下模區(qū)的危險區(qū)域接送料或排除故障;
(3)應采用連鎖開關及防止沖壓手指的安全防護裝置,不準拆卸或避開不用或帶病運行。
6.泥坯加工生產(chǎn)中,機械設備出現(xiàn)故障或調整刀具、模具,必須在斷開配電箱、板、柜的電源閘刀、開關以后再進行,不應僅僅停機臺的操作按鈕,防止誤操作事故。必要時,電源開關處應上鎖掛牌。
7.對磨擦帶、片,制動裝置嚴重磨損或出現(xiàn)裂紋的,要及時更換,防止失靈。
8.發(fā)現(xiàn)泥料有異物,應停車后用專用工具取出。氣閥如果失靈,應及時更換或修理。
9.修坯應將毛坯下端打實,上端卡緊。往輪頭下面放模具,輪頭必須減速軋住,并放在輪中心位置擺正,不能放偏、裝歪,防止輪頭碰到模子擠傷手指和打傷腳。如果模具需要搬上或取下,應防止碰撞刀具或壓傷手指,動作應當平緩。調整修場刀應停車進行。成型輪頭若發(fā)生吸模,應及時啟動緊停開關停車,用工具取下槽模,同時防止擠傷手指。
10.成型機盤在轉動時,不準手抓腳踩。
11.工作中應經(jīng)常巡視檢查,光電修坯應注意檢查自動控制裝置,系統(tǒng)失靈,應停車檢修。在操作中對各種車坯機、修坯機,應注意工件、轉盤、刀架的運轉情況,防止傷人。
12.處理模具內(nèi),臺板上、槽內(nèi)的余泥,必須停車后爭使用工具進行。
13.遵守電瓷工一般安全操作規(guī)程。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