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操作票制度;
c、工作交底制度;
d、工作許可制度;
e、工作監(jiān)護制度;
f、工作間斷和工作轉(zhuǎn)移制度;
g、工作終結(jié)和送電制度。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a、停電;
b、驗電;
c、裝設接地線;
d、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高壓設備巡視
1)運行中的高壓電氣設備的絕緣部分應視為帶電體,不可直接觸摸。停電的電氣設備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應視為帶電設備。
2)值班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其他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與帶電設備應保持不小于上期所登附表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3)高壓設備發(fā)和接地故障時,人體與接地點的安全距離:室內(nèi)應大于4m;室外應大于8m,進入上述范圍的人員應穿絕緣靴,手接觸設備外殼和架構(gòu)時,應帶絕緣手套。
4)雷雨時一般不宜巡視室外配電裝置。如必須巡視,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針及其接地引下線(對避雷針應保護距離5m以上)。
5)高、低壓配電室應采取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巡視高壓設備,進出設備室時,應隨手將門關好。
6)巡視線路時,不論線路是否停電,均應視為帶電,并應沿線路上風側(cè)行走。尋找接地故障時,應穿絕緣靴。
7)巡視線路,如發(fā)現(xiàn)高壓線斷落,應高法使行人遠斷線落地處8m?以外,并派人看守,迅速處理。
8)在高壓設備區(qū)巡視、操作時應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