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鍋爐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安全技術考試,并取得勞動局頒發(fā)的司爐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2、工作人員應按要求穿戴好勞保用品。
3、工作場所的樓梯、平臺、通道、轉動機械等處應清潔無雜物,照明良好;控制室、就地水位計和壓力表等處要設有事故照明;所有欄桿牢固完整。
4、工作場所應備有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持隨時可用;嚴禁將消防器材亂仍亂放或挪做它用。
5、嚴禁在欄桿、管道、轉動機械、聯(lián)軸器、安全罩上行走或坐、立。 6、各轉動機械對輪防護罩、電纜罩、電機接地線、事故按鈕等完好可靠。
7、不可用濕布擦拭電器設備,嚴禁清掃和擦拭轉動部位,更不能把布或棉絲纏在手上擦拭。
8、看火時,要帶好防護眼鏡,側身看火。
9、沖洗水位計和排污時要站在水位計和排污閥的側面,開關閥門要緩慢小心,不準兩臺爐同時排污。
10、應避免在人孔、檢查孔、防爆門、安全門、水位計和汽水管道的法蘭、閥門等處長時間停留。
11、除焦、除灰時,要事先和司爐聯(lián)系好,適當提高爐膛負壓,戴好手套和防護眼鏡,當燃燒不穩(wěn)時,嚴禁除焦和除灰。
12、各下煤管應有捅煤孔,捅煤時應站在平臺上,并注意防止被捅煤工具打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