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市政工程環(huán)境保護的措施
(1)維護自然生態(tài)平衡的措施
1)施工期間對施工人員加強保護自然資源及野生動植物的教育,嚴禁隨意砍伐和偷獵,限制施工人員和車輛的活動范圍。2)施工便道選線、生活營地、大型臨時設施場地選址盡量少占或繞避林地、耕地,保護原有植被。對合同規(guī)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物、樹木等盡力維護,嚴禁超范圍砍伐。工程完工后及時進行現場清理,復墾或綠化?! ?)修建現場臨時道路時,應注意盡量避免較大的挖填施工,減少對原地形地貌的破壞;充分利用現場已有道路或區(qū)內無林地范圍進行道路布設,最大限度降低對周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對現場植被的擾動及破壞。4)生活基地的生活污水應接到附近村落的污水管網,如無法接到附近城區(qū)的污水管網,必須經過嚴格處理達到環(huán)保標準后再排入水流。生活垃圾及生產垃圾要收集在有防雨棚和地表經過硬化處理的臨時垃圾池內,及時集中清運。
(2)防止大氣污染的措施
1)臨時運輸道路應經常灑水濕潤,減少道路揚塵。2)對產生塵埃運輸車輛和石灰等揮發(fā)性材料堆場加以覆蓋,減少對空氣污染。3)嚴禁焚燒有毒有害廢料,生產及生活垃圾定點存放,定期處理。4)對不符合尾氣排放標準的機械設備,不能使用。
(3)施工噪音的防護措施
1)用于工程施工的所有設備必須采取有效的“減噪”措施,例如使用消音器、減音器、擋音板或隔音罩等。在市政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應對施工過程中的噪音污染與周邊居民做好協商溝通工作。2)在整個施工期間,噪音比較大的施工作業(yè)應組織白天施工,特殊要求需要晚上進行施工作業(yè)的,應取得當地環(huán)境保護以及城市建設主管部門的許可,采取一定的隔音措施后方可施工作業(yè)。3)如果在最近邊界線處測得的承包商施工機械噪音或施工噪音超過75分貝,那么施工須立即停止。在采取有效的減噪措施或使用輕噪音的機器將噪音降至允許范圍之前施工不得恢復。4)施工噪聲主要包括施工現場、機械作業(yè)時和車輛運輸時產生的噪聲。為減少噪聲影響,機械設備選型配套時優(yōu)先考慮低噪聲設備,盡可能采取液壓設備和摩擦設備代替振動式設備,并采取消聲、隔音、安裝防震底座等措施。加強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率,確保施工噪聲達到環(huán)境保護標準要求。5)合理布置施工和生活區(qū)域。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車輛少鳴笛、不急剎、不帶故障運行,減少噪聲。
(4)防止水域污染的措施
1)嚴格遵循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排放泥漿、施工和生活廢水、油污等,嚴格執(zhí)行各項環(huán)保措施,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對居民生活用水的影響。2)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泥漿經沉淀處理后定點排放,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水溝。施工作業(yè)產生的污水必須經過沉淀池三級沉淀,并經凈化處理,符合要求后排放。3)施工及生活廢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則,各種施工廢油、廢液集中儲積,集中處理,嚴禁亂流亂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壞環(huán)境。4)廢棄物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質,避免雨水沖刷后對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 結束語
市政工程的施工對環(huán)境的影響是全方位的,如何控制和減緩施工對環(huán)境的有害影響,保護社會和生態(tài)環(huán)境,以較低的資源代價和環(huán)境代價換取較高的、良性的工程建設速度,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的統一,這應是實現工程建設環(huán)境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客觀而必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