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針對走讀學生擬定以下責任書。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為:春季早上8:50、中午14:00;夏季早上8:30、中午13:00。離校時間分別為:春季上午12:50、下午17:00;夏季上午12:20、下午17:30。
2、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蚧丶业慕铀凸ぷ鳎⑼耆撠煷似陂g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讀的學生,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4、凡走讀學生,未經學校值班領導或教師允許,不得在校借宿和上早、晚輔導管理。
5、嚴禁走讀學生參與賭博、打架、斗毆、盜竊等違法違紀行為。
6、在上學和放學回家途中,遇意外情況,必須及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學?;蚣胰耍员悴扇【o急措施。
7、學生監(jiān)護人(委托監(jiān)護人)負責督促其子女按時回家、按時上學。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讀學生早上必須按時到校,不準在外逗留曠課,放學后必須及時回家,不得去同學家借宿或進網吧等娛樂場所。
9、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fā)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10、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名: 監(jiān)護人(委托監(jiān)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