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切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學校無安全事故。根據市教育局的指示對學校要層層簽訂責任書的要求,在學校內形成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局面,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南塢小學教務處與你簽訂如下責任書:
(1)認真?zhèn)浜妹恳惶谜n,包括課外活動課、運動隊訓練課,對每堂課可能發(fā)生的運動傷害要有預見,并在課前認真對學生做好防范教育。發(fā)現(xiàn)不測應妥善的進行應急處理,并上報校長室。
(2)學生在參加類訓練或比賽前,要認真組織學生做好熱身運動。
(3)認真做好體育器材的檢查和維修工作,對已損壞或已構成安全隱患的器械不得使用,并及時維修和更換。
(4)認真做好體育器材的檢查和保管工作。不得隨意借給學生或教師,尤其是鉛球、鐵餅、標槍、釘鞋等易造成傷害事件的運動器材。
(5)對以上各條必須嚴格遵守,并對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負責。
(6)本責任書自簽字起有效期為一學年。
教務處主任簽字: 體育教師簽字:
2011年 9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