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有安全技術措施在內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復雜的項目還要編制專題安全技術方案,經審查報批方可實施。主要有文明施工、施工防火、施工用電、鉆孔樁、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各種施工機械等。
(2)分項工程及各施工工序開工前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資料(作業(yè)指導或操作細則)。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并履行簽字手續(xù),保存資料,并按交底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3)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且登記造冊,作為安全檢查資料附件。
(4)實行機械安全管理和安裝驗收制度。
各種施工機械、機具和電器設備,在安裝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安裝;在投入使用前,應按規(guī)定進行驗收,才準使用;在使用期間,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安全運作,特種設備要經勞動部門驗收、發(fā)準用證。
(5)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要有施工設計方案,按規(guī)定檢查驗收。并健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檔案。
(6)臨時用電應落實四項措施:
1)防止觸電措施;
2)防止漏電措施;
3)實行安全電壓措施;
4)實行三五線制。
(7)所有接地和重復接地電阻值,經檢驗符合規(guī)范要求,每季度測一次,作好記錄。
(8)各類腳手架、井架、便橋等,要經過設計計算,按施工圖紙安裝。經驗收合格后使用,要定人定期檢查,專人負責維修、保養(yǎng),作好記錄。
(9)對高空作業(yè)、深基坑開挖,工程爆破,地表沉降及建筑物保護等要有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經會審和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方可開工。
(10)做好安全網、圍蔽、蓋板、護欄等,各種安全裝置都必須齊全有效,并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11)對于運輸、提升、供電、通風、照明、給排水系統(tǒng)及專用設備等都要經過嚴格計算,設計、安裝、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運行。還要專人檢查,維修、保養(yǎng),確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