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及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guī)。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基層,指導下級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5、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訓練、考核、發(fā)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tǒng)計、分析的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9、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guī)的行為,經教育、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