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包括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需移動時,應經過項目部責任部門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設施,才能移動。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危險部位還應懸掛反光標牌。
2、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不定期對項目部安全防護設施狀況進行檢查,其檢查內容是:
施工隊/施工段應按照已審批的施工組織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作業(yè);
各項安全設施,如:腳手架、井字架、模板、塔吊、安全網、臨邊等搭設及其防護裝置經責任部門驗收,確認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的過程中應經常性地檢查與維修;
各施工作業(yè)完成后,安全設施、其他防護裝置確認不需要時,經過批準后方能按規(guī)定的方案進行拆除,并派安全員監(jiān)護,必要時對危險地帶設立警示標志。
3、檢查中,發(fā)現問題立即通知或責令責任部門/人員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