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機動、設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督促機動、設備、技術職能部門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組織審查范圍內有關設備、電氣、儀表等方面的安全檢修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負責審查有關設備安裝、改造方案及設備檢修中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參加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fā)生重復事故。
3、貫徹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負責組織對鍋爐、電梯的檢驗、檢修工作,并對其安全可靠運行負責。
4、參與審查企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5、組織參加機動、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6、協助部門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店人員的部級安全教育,指導并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7、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