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為了加強我公司財務管理,確保財務工作的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 工作程序:
2.1財會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法規(guī),認真履行各自崗位職責,嚴格財務管理制度,按制度辦事。
2.2財務負責人兼任本部門的安全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檢查督促工作,及時傳遞安全檢查信息,落實安全隱患處理工作以及制度落實的監(jiān)督管理。
2.3 財務部門辦公室必須安裝防盜門窗,財務人員離開財務辦公室前,必須斷開所有電源,將柜及門窗上鎖。
2.4 現金的存取。財務部門日庫存現金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并妥善保存于單位財務部門的保險柜內,任何人不得將單位的庫存現金帶出財務部門;存取現金必須由專職出納人員辦理,不得向非財務部門人員透露信息;存取大額現金(超10000元),必須有2人以上,專車接送,不得攜款在中途逗留或辦其它事情,專車上不得搭乘非本公司人員。
2.5 單位所有財會票據、憑證、帳本、記錄,必須存放于有門鎖的鐵柜內,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管理,防止意外燒毀(損壞)。
2.6公司使用票據的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好領用的票據,辦理好交接手續(xù);財務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票據領用人的票據保管、使用情況,及時發(fā)現問題,防止票據丟失。
2.7 發(fā)生毀損、丟失等責任事故的,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按相應制度處理。違反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發(fā)生毀損、丟失的,由當事人承擔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