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技術部經理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以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guī)章制度,把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
(3) 全面組織、指導集團公司安全工作開展,全面指導、督促二級公司安全工作的開展。
(4) 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 組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試用人員)進行入司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培訓工作;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競賽活動。
(6) 每月組織一次全集團公司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設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tài),并落實相關員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7) 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并獎勵先進班組和個人。
(8) 對本司發(fā)生的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負責保護事故現(xiàn)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9) 建立本司安全管理網,配備安全員,充分發(fā)揮部門和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10) 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設備的大、中修計劃,對其中安全設施不完善的不予審批,保證安全消防設備和設施的完好運行;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或施工、工藝流程,審批其是否符合三同時原則,如不符合則不予審批。
(11) 有計劃培訓、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或搶險救援演練。
(12) 指導或輔助指導搶險救援工作的開展,負責或協(xié)助制定搶險決策,組織現(xiàn)場搶險救援。
(13) 指導安全培訓計劃工作的開展。
(14) 做好帶氣動火作業(yè)等危險作業(yè)的審批、上報工作。
(15) 無特殊情況需到場監(jiān)護重大危險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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