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管制度
1.1各崗位使用的消防器材不能放在高溫場合,應放置在陰冷通風且便于使用的地方,一般情況下滅火器離地面1米----1.5米高的架子上。
1.2保衛(wèi)部組織各車間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設施,及時更換失效滅火器材,隨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tài)。
1.3四氯化碳滅火器要放在專用箱內(nèi)和固定位置,不準亂仍亂放。
1.4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要確定專人負責,納入交接班檢查交接,保持清潔,完好無損。
2 使用制度
2.1消防器材不準移作他用,不準任意損壞。
2.2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應照價賠償損失。
2.3使用后的滅火器瓶應統(tǒng)一回收到原料車間,經(jīng)火切后作廢鋼加入爐內(nèi)。嚴禁任何個人或單位將空滅火器扔進廢鋼槽、渣大罐內(nèi)或直接加入爐內(nèi)。
2.4損壞消防器材應及時報告,并立即配齊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