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滅火疏散預案,在出入口明顯位置處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標識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說明;
二、保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占用和擅自改變疏散通道;不得在門窗上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營業(yè)期間禁止封堵、遮擋或者鎖閉門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營業(yè)時不得超過額定人數(shù);
四、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劑清洗帶電設備,禁止在營業(yè)期間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
五、定期對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嚴禁使用臨時線路、增加電氣設備和超負荷用電;
六、營業(yè)期間應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yè)結束后應進行清查、清理,切斷非必要電源,清查火種;
七、實行全員防火責任制,全體員工應經(jīng)消防培訓,了解防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會報 警,會逃生,會引導顧客疏散。
八、營業(yè)期間場內應布置穿著疏散引導服的安全疏散引導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