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礦長和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通風技術業(yè)務工作。
二、負責全礦的通風管理,改善通風條件,掌握通風變化情況。
三、貫徹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技術安全措施,合理安排通風系統(tǒng)和調配風量。
四、組織召開技術會,開展技術革新,審閱合理化建議,負責通風安全技術培訓,定期對瓦斯員、測風員進行業(yè)務培訓,使其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
五、及時編制年、月通風工作計劃,編制局部通風工作計劃和制訂技術安全措施。
六、組織礦井的瓦斯等級鑒定工作及巷道阻力測定,搞好通風儀表管理工作。
七、認真觀察總結和分析通風、瓦斯、煤塵等技術材料,審查各項圖紙報表。
八、參加制定通風、防塵設施的質量標準的研究,認真組織落實,對施工質量有權決定處理。
九、嚴格通風質量,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并不斷提出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