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運輸工作的安全管理,有效促進運輸工作的順利開展,增強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如下:
一、 全面貫徹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司、車隊的各項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
二、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珍愛生命、平安出行”的思想意識,做到遵法行車,文明行車,安全行車。
三、 班前班中嚴禁飲酒,班中嚴禁打鬧、斗毆、賭博、脫崗、遵守勞動紀律。
四、 遵守執(zhí)行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容車貌整潔,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修,重大隱患及時報告。
五、 出車時必須持有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行駛證、道路通行證等有效地證件。
六、 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guī)程,遵章守紀。
七、 所有車輛轉向、剎車、燈光等設施必須在確認安全有效后方可出車。
八、 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嚴禁超速行駛,重車不超60公里/小時,空車不超70公里/小時。嚴禁占用快車道行駛。禁止強行超車,禁止搭乘人員,嚴格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
九、 由于罐車重心較高,嚴禁急打方向,急轉彎,轉彎時車速應低于30公里/小時,加大行車安全距離。
十、 在雨、雪、霧和道路結冰時,根據(jù)路面情況,嚴格控制車速,加大車距,謹慎駕駛。
十一、 所有駕駛員在現(xiàn)場工地下車后必須佩戴安全帽。
十二、 駕駛員在執(zhí)行運輸任務行車途中或行至終點,遇到各種復雜路況要確認道路限高、限寬,確保路況安全后方可行車或進入工地。
十三、 罐車在站內裝料、工地卸料時必須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