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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恩施金安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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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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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宏城建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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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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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宏城房地產開發(f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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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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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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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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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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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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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l.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時,應采用巖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級材料隔熱。當照明燈具或鎮(zhèn)流器嵌入可燃裝飾裝修材料中時,應采取隔熱措施予以分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得安裝在B級以下(含B1級)的裝修材料上。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3.鹵鎢燈燈管附近的導線應采用耐熱絕緣材料制成的護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絕緣的導線。
4.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板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得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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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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