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機主要機構介紹
1.??????????? 起升機構:主副起升機構均由(變頻)電動機、制動器、減速箱、卷筒等組成。卷筒軸端裝有限位開關以限制起升高度和深度,當一個方向限位動作時,起升只能向極限的反方向動作。對變頻控制起升還設有終點前減速限位開關,使終點限位開關動作前自動減速。
2.變幅機構:變幅機構分為單臂桿鋼絲繩變幅。為確保安全采用兩套制動器,每套制動器都能支持臂架。變幅機構設有終點開關,一旦動作,便迅速終止該運動方向的驅動。對變頻控制變幅還設有終點前減速限位開關,使終點限位開關動作前自動減速。
3.旋轉機構:旋轉機構驅動部分為立式布置,有腳踏制動和手動制動。當起重機不作業(yè)時,應將臂架放至中大幅度處。
4.行走機構:主動臺車和從動臺車通過平衡梁連接。主動臺車的驅動裝置由電動機、制動器、減速器和開式齒輪組成。對稱軌道的腿上配置有防臺錨定拉索裝置。臺風報警時應將起重機移至碼頭上的錨定位置,將防風拉索固定上緊。并將臂架放倒擱置。
5.超載限制器:超載限制器顯示裝置、風速顯示和預警安裝在司機室,可實現(xiàn)幅度限制保護、超負荷保護及超風速報警。超負荷為90%預警和起升負荷達到額定載荷100%時自動報警。當起升負荷超過額定載荷110%時,則安全保護裝置起作用,貨物只能下降不能上升,回轉、變幅機構不能動作。
6. 緊急停止按鈕:電源經電纜卷筒裝置通過電纜送到中心受電器再到總斷路器,然后再至主接觸器??倲嗦菲髯髦麟娐返亩搪繁Wo及過載保護。緊急情況下可按緊急停止按鈕,使主接觸器切斷動力電源。
二、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者必須熟悉起重機的結構和性能,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才能進行獨立操作。嚴禁心臟病人、畏高病人、高血壓病人、色盲病人操作。
2、檢查碼頭供電箱,確認通向起重機的電纜已帶電,然后拉起錨定銷,打開夾軌器,松開旋轉制動器手輪。
3、接班前應檢查潤滑油是否充足;檢查鋼絲繩及接頭、滑輪是否完好,鋼絲繩是否在滑輪槽內;檢查安全裝置及儀表工作是否正常;檢查各處聯(lián)接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檢查操縱臺手柄和開關應在零位。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超載限制器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4、合上總電源開關,轉動電壓選擇開關,驗看三相電壓是否正常,如高于420V或低于340V時不得作業(yè)。
5、合上照明開關箱的控制開關和各控制柜內的開關,如一切正常,則可開始作業(yè)。
6、作業(yè)前還需觀察本機各機構及結構件有無異常情況,軌道有無障礙物,然后各機構空載動作一次,檢查各安全裝置限位是否正常,檢查剎車是否正常。
7、作業(yè)完畢,離機前應將手柄回零,并將所有電控開關拉下,旋轉制動手柄上緊,將吊鉤升到頂端,做好衛(wèi)生,關好門窗,夾好夾軌器,遇有大風警報時,應提前做好穿草鞋等防范準備。
8、作業(yè)中應做到:按指揮信號進行操作,細心觀察儀表工作情況,發(fā)現(xiàn)有不正常異響,怪味應立即停車檢查;吊鉤不得觸地,以免鋼絲繩從滑輪中脫出,鋼線繩在卷筒上的圈數(shù)不得少于3圈;遇有氣象變化不能滿足作業(yè)要求時,應主動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采取措施;集中精力,認真操作,看清手勢,眼隨鉤走,余光遠望,起鉤平穩(wěn),穩(wěn)中求快;起吊貨物應垂直,貨物吊起不宜過高,能越過障礙物即可。旋轉時謹防本機與前后機械之間、機房尾部與船臺之間、貨物擺動與其他設備之間相碰;起吊長、大、笨重貨物時,速度要慢,貨物兩端必須用安全索牽拉;電機工作溫度如超過規(guī)定值,應停機檢查,待溫度降到允許工作溫度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操作中接近人時應鳴響電笛。當出現(xiàn)任何緊急停車信號時應立即停車。
9、司機吊重物時必須得到司索工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起重機起動時要先鳴
警號。
10.操作時,控制手柄應先從“0”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0”位。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物平穩(wěn)、牢靠、制動良好才允許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進行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機構動作。
11.當接近限位,大車接近終端或與鄰近吊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12.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手柄返回零位。如遇長時間停電應將貨物落地。
13.檢修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
14.風力達到6級(風速超過20米/秒),陣風8級時應停止操作。
15.司機應在下班前將交接班記錄移交,并將起重機在操作中發(fā)現(xiàn)的毛病報告給有關部門及接班司機。
三、安全技術要求
1、嚴禁超規(guī)范使用起重機,必須遵守《吊裝吊運作業(yè)規(guī)定》中“十個不吊”的規(guī)定,下述情況司機不應操作:
1)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不吊。
2)無具有資格的人員指揮或信號不明、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3)起重機安全裝置失靈、機械設備有異聲或有故障不吊。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不吊。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鋼絲繩未做季度色標不吊。
4)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不吊。
5)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不吊。
6)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載人的專用檢修吊具除外)。
7)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以及斜拉斜掛不吊。
8)惡劣氣候(大風/大雨/大霧)或其他感到有危險的場合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體,情況不明不吊。
10)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與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不吊。
2、司機操作中應遵守下列要求:
1)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位開關作為作業(yè)停車用途。
2)不得在有載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制動器。
3)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站人。
4)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修和維修。
5)接近額定負荷的重物應先檢查制動器,然后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wěn)作業(yè)。
6)禁止打反車動作。
3、經過大修或者發(fā)生了可能使起重機受到損害的事故后,起重機必須通過檢驗合格方準使用。
4、主電纜電源移位后,必須先確認電源相序正確后方準使用,但不能使用起升進行相序試驗。
5、4073門機過中碼頭作業(yè)時,必須保證碼頭上其余4臺門機有足夠的安全距離,門機行走機構之間的最小距離不能小于15米。
6、因為4073門機的旋轉平臺的邊緣超出碼頭0.3米,司機在操作門機旋轉時一定要注意不要碰撞到船上及周圍物品,使用部門要在駕駛室張貼標識,時刻提醒司機注意。船舶??看a頭時,如發(fā)現(xiàn)有障礙物可能會阻礙4073門機旋轉,工程部告知使用部門,并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如在碼頭邊加靠把等。
7、碼頭7#~8#焊房之間為4073門機防臺時的臂架固定點,禁止堆放物品,其它防臺指定錨樁也應禁止堆放物品,生產服務車間應經常檢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