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怠速工況下測量摩托車排氣中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容積濃度的儀器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裝有四沖程或二沖程汽油發(fā)動機的摩托車。
本標準也適用于摩托車用發(fā)動機。
2 引用標準
HJ/T 3 汽油機動車怠速排氣監(jiān)測儀技術條件
3 術語
3.1 怠速工況
摩托車驅動輪處于靜止狀態(tài),發(fā)動機運轉,化油器的節(jié)氣門處于最小位置,阻風門全開,轉速符合摩托車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
3.2 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的容積濃度
一氧化碳(CO)的容積濃度為排氣中一氧化碳(CO)的容積百分數,以10-2(%)表示;碳氫化合物(HC)的容積濃度為排氣中碳氫化合物(HC)的容積百萬分數,以10-6(ppm)表示。
4 測量儀器及技術要求
4.1 監(jiān)測儀器
4.1.1 須采用不分光紅外線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氣體監(jiān)測儀,其技術性能應符合HJ/T 3的規(guī)定。
4.1.2 最大量程:CO不小于8%,不大于12%;HC對測量四沖程發(fā)動機的不小于8000ppm,對測量二沖程發(fā)動機的不小于10000ppm,二者均不得大于14000ppm;量程轉換不得少于兩檔。
4.1.3 取樣軟管長度:5.0m。
4.1.4 取樣探頭長度:應保證插入接管深度不小于400mm,探頭上應有確保插深的定位裝置。
4.1.5 檢定:由標氣口的靜態(tài)標定和由取樣系統的動態(tài)標定對CO應一致,對HC兩者允差為20ppm。
4.1.6 儀器應有在大氣壓為86~106kPa范圍內保持上述各項性能指標要求的措施。
4.2 轉速計及點溫計
4.2.1 精度:轉速計的精度為±10r/min,溫度計的精度為:±1℃。
4.2.2 量程:n=0~6000r/min, t=0~150℃。
5 儀器準備和使用
5.1 監(jiān)測儀的準備和使用:
5.1.1 按儀器生產廠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準備(包括預熱)和使用儀器。
5.1.2 每次在使用儀器前后應進行零位和量距的校正,誤差不得超過3%。
5.1.3 要確保氣水分離器和流量指示器正常工作,各濾清元件根據污染狀況及時更換。
5.1.4 測量過程中應注意各調整旋鈕不得變動,取樣系統不得有泄漏。
5.2 轉速計和點溫計的準備和使用應按制造廠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
5.3 儀器必須定期檢定,在有效期內方可使用。
6 受檢車輛準備
6.1 排氣系統不得有泄漏。
6.2 在排氣消聲器尾部加一長600mm,內徑Φ40-2 mm的專用密封接管。
6.3 測量點火提前角,該提前角不得超出摩托車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范圍。1)
注:1)當生產廠抽檢及維修廠維修時應進行此項,生產線下線檢查,路檢和年檢時可不進行此項。
7 測量程序
7.1 起動摩托車,預熱。
7.2 摩托車狀態(tài)符合下述條件時進行測量:
發(fā)動機轉速符合該車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范圍;發(fā)動機缸蓋溫度(用數字式點溫計在火花塞墊片處測量)達到120±5℃。
7.3 維持怠速工況,將取樣探頭插入接管,保證插入深度為400 mm,同時讀取探頭插入后30s時的HC和CO的指示值作為測量值。
7.4 間隔1min,重復7.2~7.3條。
7.5 測量結果取兩次的算術平均值。若為多個排氣管時,取各排氣管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
7.6 數字修約:修約后的一氧化碳(CO)排放值保留一位小數;碳氫化合物(HC)保留百位數。
7.7 將怠速排放測量值、怠速轉速、缸蓋溫度記入附錄A(補充件)表中。
7.8怠速調整方法可參見附錄B(參考件)。
附 錄 A
摩托車怠速污染物測量記錄表
(補充件)
摩托車型號:____________ 車架編號:____________ 發(fā)動機編號:__________
沖程數:_____________ 點火提前角:___________ 缸蓋溫度:______________
水溫(油溫):__________ 汽油牌號:_________ 潤滑油牌號:_____________
混合比:__________ 排放儀型號:__________ 轉速表型號:_______________
大氣壓力:_________ 氣 溫:______________ 相對濕度:_________________
試驗地點:_________ 試驗日期:___________ 試驗人員:__________________
序 號 |
發(fā)動機轉速 |
怠速調整針 |
HC |
CO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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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B
怠 速 調 整
(參考件)
B1 目的
測量摩托車怠速污染物濃度的目的是判定摩托車發(fā)動機的性能和燃燒質量,并使之達到正常狀態(tài),從而降低油耗和排放,為此除保證各機件及各調整間隙正常外,還應對怠速供油及供氣系統進行必要的正確的調整,《摩托車怠速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規(guī)定的怠速污染物允許排放濃度值就是以合理的怠速調整為基礎的。
B2 怠速調整規(guī)范
發(fā)動機怠速調整規(guī)定了節(jié)氣門和怠速調整螺釘的位置,前者主要控制進氣量,后者主要控制油量,因此它對怠速排放的影響很大。正確的怠速調整,一般應按照說明書進行,如果此時仍出現超標現象,可參照下列方法調整。
B2.1 最佳調整法
B2.1.1 只用轉速計的最佳調整法:首先將節(jié)氣門固定,左右旋轉怠速調整螺釘,找出該節(jié)氣門位置時的最高轉速,如果此轉速高于出廠規(guī)定的怠速轉速,稍許關小節(jié)氣門再找最高轉速,如此重復,直到某一個節(jié)氣門位置時的最高轉速等于出廠規(guī)定的怠速轉速為止。為降低怠速排放,建議取規(guī)定轉速范圍的上限值。
B2.1.2 同時用轉速計和排氣分析儀時的最佳調整法:逐漸調整怠速調整螺釘,使混合氣變稀,并同時調整節(jié)氣門使維持轉速不變,隨混合氣逐漸變稀,CO和HC均逐漸下降,當HC下降到開始回升時即HC最低值,這時怠速調整螺釘和節(jié)氣門即為最佳位置。
對四沖程發(fā)動機,有時做完最佳調整后CO的濃度值仍很高,這時可適當地采用巴黎調整法。
B2.2 巴黎調整法
巴黎調整法是在做好最佳調整法的基礎上進行的,它有意地將怠速調整螺釘向使混合氣變稀的方向旋轉一點(最多只允許旋1/8圈),這時轉速要降低,然后調大節(jié)氣門使恢復到原轉速。調整的結果要使HC值略升,CO值下降。原則是HC不能上升過多,以CO比標準稍低即可。如果巴黎調整法的結果使CO達標,而使HC超標是不允許的。如果CO和HC不能同時達標,說明在其他條件不改變時,該化油器不能滿足排放要求。由這里也可以看到限制CO和HC可以保證調整的合理性。否則一味將CO調低,結果使HC過高,燃燒處于不合理狀態(tài)。
如果用最佳調整法可使排放達標,最好不要用巴黎調整法,如果HC達標,而CO超標,可適當地使用巴黎調整法,如果巴黎調整法不能使CO和HC同時達標,則需對化油器及點火系統等方面進行檢查。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污染管理司提出。
本標準由北京市汽車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宋乃揚、李培、劉憲。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