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基施工前,必須摸清路基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勘探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
2、施工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組織對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就基礎施工的各項安全技術要求,作出詳細交底說明,交底要分不同工種和不同對象進行;內容要有針對性,明確告知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并采用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確認。
3、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路基開挖時,挖土機械的通道布置、挖土順序、土方駁運等必須嚴格按照土方開挖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避免周圍環(huán)境的不利影響。路基開挖同時,必須設置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路基積水,影響其土壤結構。
4、機械挖土,其機械使用前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人工挖施工時,操作人員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一般大于2.5m;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yè)。
5、項目施工部門應為基礎施工機械作業(yè)提供必要的道路、機械停放場地等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如基礎土質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夜間作業(yè)應設置充足的照明。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項目施工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的交底,使操作人員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明確操作規(guī)程,遵守現場安全規(guī)則。
6、運土汽車道路不宜平行靠近基坑,運輸過程中要落實專人負責指揮引導,確保車輛安全暢通。
7、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及支撐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的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8、地下防水堵漏施工照明用電應將電壓降到36~12V以下,以防觸電;配置促凝劑時,要督促操作人員戴好口罩、手套;處理漏水部位,需用手接觸摻促凝劑的砂漿時,需戴膠皮手套或膠皮手指套。
9、路基開挖深度小于3m時,可采用重力排水;開挖深度超過3m時,宜采用井點降水;
14、井點降水時設備的排水口應與坑邊保持一定距離,防止排出的水回滲入坑內;降水過程中必須與坑外水位觀測;密切配合,注意可能由于隔水帷幕滲漏在降水時影響周圍環(huán)境;坑外降水,應采取在降水管與受保護對象之問設置回灌井點或回灌砂井、砂溝等措施,減少井點降水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
15、基礎施工,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零或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16、安排專人在基坑四周設置1.2m高的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張掛密目式安全網,并確保具有一定的側向受壓力,上下基坑要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樓梯,其平面位置按方案要求考慮不同位置的作業(yè)人員上下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