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破材料的貯存與運輸安全要求
(一)爆破材料的貯存
1.貯存爆破器材的倉庫必須干燥、通風,室內溫度應保持在18~30℃之間,相對濕度<65%,庫房周圍5m以內須將一切樹木、干草和草皮清除干凈,庫內應設消防設備。
2.炸藥貯存前必須嚴格檢查,不同性質和不同批號的炸藥不得混堆在一起,尤其是硝化甘油類炸藥必須單獨存放。
3.爆破材料的貯存?zhèn)}庫與住宅區(qū)、工廠、鐵路橋梁、公路干線等建筑物的安全距離符合有關的要求。
4.庫房內的成箱炸藥,應按指定地點堆在木墊板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7rn(成箱硝化甘油炸藥只準堆放二層),堆放寬度不超過2rn,堆與堆之間應有不小于1.3m寬的通道,藥堆與墻壁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3m。
5.爆破材料(炸藥和雷管)箱盒堆放時應平放,不得倒放,移動時嚴禁拋擲、拖拉、推送、敲打、碰撞。
6.炸藥和雷管應分開貯存,兩庫房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離。
7.爆破材料倉庫必須設專人警衛(wèi),并應嚴格執(zhí)行保管、消防等有關制度,嚴防破壞、偷竊或其他意外事故。
8.要建立嚴格的出入倉庫制度,并應嚴禁穿釘鞋、帶武器、持敞口燈、帶火柴及其他易燃品進入庫內,同時不準在庫房內吸煙。
9.建立爆破材料的領、退、用制度,嚴禁在倉庫內開啟藥箱。
10.炸藥及雷管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的或對其質量有懷疑的爆破材料,應經過檢驗定性、符合質量要求時,方可使用。
11.炸藥庫內必須使用安全照明設備;雷管庫內只準使用有絕緣外殼的手電筒。
12.爆破材料庫房應設有避雷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13.雷管庫內應嚴防蟲、鼠等動物啃咬,以防引起雷管爆炸或失效,并應放在專用木箱內。
14.施工現場臨時倉庫內爆破材料的貯存數量:炸藥不得超過3t,雷管不得超過10000個和相應的導火索。
(二)爆破材料的運輸
1.裝卸爆破材料時,應輕拿輕放,不得產生摩擦、震動、撞擊、拋擲、倒轉、墜落,堆放應平穩(wěn),不得散裝、改裝或倒放。
2.不同性質的炸藥、雷管、傳爆線、導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車輛、車廂內裝運。
3.運輸爆破材料的車,應遮蓋、捆緊,雨雪天運輸時,必須作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同時必須要有熟悉爆炸性能的專人押運,除押運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4.運輸爆破材料應使用專車,不得使用自卸汽車、拖車等不合要求的車輛運輸,如用柴油車運輸時,應有防止產生靜電火花的措施。
5.用汽車運輸時,車廂內應清潔,不得放有鐵器,裝卸不得超過容許載重量的2/3,車速不許超過20km/h。
6.運輸爆破材料的車輛,禁止接近明火、蒸氣、高溫、電源、磁場以及易燃危險品。如遇中途停車,必須離開民房、橋梁、鐵路200m以上。
7.嚴禁在衣袋中攜帶炸藥和雷管等爆破材料。
二、炮眼施工操作安全要求
(一)人工打眼
1.打眼前應將周圍的松動土清除干凈,若用支撐加固時,應檢查支撐是否牢固。
2.打眼人員必須精力集中,錘擊要穩(wěn)、準,并擊于鋼釬中心,嚴禁互相對面打錘。作業(yè)時要戴安全帽和防護眼鏡。錘和釬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墜落。
3.應經常檢查錘頭與錘把連接是否牢固,嚴禁使用木質松軟、有節(jié)疤、裂縫或腐朽的木把。
4.鋼釬和鐵錘要平整,不得有毛邊。
5.炮眼位超過2m高者,操作人員必須配掛好安全帶。
(二)機械打眼
1.操作中必須精力集中,發(fā)現不正常的聲音或震動時,應立即停機進行檢查,并及時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2.換釬、檢查風鉆和加油時,應先關閉風門,方準進行;在進行中不得碰觸風門以免發(fā)生傷亡事故。
3.鉆眼時機具要扶穩(wěn),鉆桿與鉆孔中心必須垂直。鉆機運轉過程中,嚴禁用身體支承風鉆的轉動部分。
4.應經常檢查鉆孔機有無裂紋,螺栓有無松動,卡套和彈簧是否完整,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5.工作時必須戴好風鏡、口罩和安全帽。
三、防震及防護覆蓋的安全措施
在進行控制爆破時,應對爆破體或附近建筑物、構筑物或設施進行防震及防護覆蓋,以減弱爆破震動的影響和碎塊飛擲。
(一)防震措施
1.分散爆破點:對群炮采取不同時起爆的方法,達到減弱或部分消除震動波對建筑物的影響。如采用延續(xù)2S以上的遲發(fā)雷管起爆,震動影響可按每次起爆的藥包重量分別計算。
2.分段爆破:減少一次爆破的炸藥量,采用較小爆破作用指數,必要時也可采用猛度低的炸藥和降低裝藥的集中度來進行爆破。
3.合理布置藥包或孔眼位置:一般的規(guī)律是爆破震動的強度與爆破拋擲方向的反向為最大,側向次之,拋擲方向較?。唤ㄖ锔哂诒泣c震動較大,反之則較小。
(二)防護覆蓋的措施
1.地面以上構筑物或基礎爆破時,可在爆破部位上鋪蓋草墊或草袋(內裝少量砂、土)作第一道防護線,再在草墊或草袋上鋪放膠管簾(用長60~100cm的膠管編成)或膠墊(用長1.5m的輸送機廢皮帶聯成)作第二道防線,最后再用帆布棚將以上兩層整個覆蓋包裹,膠簾(墊)和帆布應用鐵絲或繩索拉緊捆牢。
2.對鄰近建筑物的地下設備基礎爆破,為防止大塊拋擲,爆破體上應采用橡膠防護墊防護。
3.對崩落爆破、破碎性爆破。為防止飛石可用韌性好的爆破防護網覆蓋;當爆破部位較高,或對水中構筑物爆破,則應將防護網系在不受爆破影響的部位。
4.對路面或鋼筋混凝土板的爆破,可在其上面架設可拆卸或移動的鋼管架,上蓋鐵絲網,再鋪上草袋(內裝少量砂、土)作防護。
5.為在爆破時使周圍建筑物及設備不被打壞,也可在其周圍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堅固木板加以防護,并用鐵絲捆牢。與炮孔距離不得小于500mrn。如爆破體靠近鋼結構或需保留部分,必須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mm)加以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