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眼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光爆圖表進行操作,打眼要掌握好平、準、直、齊,并預防斷釬;
2.打眼前,必須詳細檢查工作面是否有殘藥、瞎炮,嚴禁在殘眼上打眼。
3.打眼期間嚴禁進行與打眼無關(guān)的工作,打眼與裝藥不能平行作業(yè)。
4. 放炮時,必須打開井蓋門,井下所有人員必須撤到距井口棚20m外的地方,同時切斷井筒內(nèi)的一切電源。
5.藥卷裝入炮孔前必須將孔內(nèi)巖粉清理干凈,避免半爆、拒爆和發(fā)生爆燃留下殘藥。
6.在潮濕和有水的炮眼內(nèi)裝藥時,為防止炸藥受潮變質(zhì)影響爆破效果,藥卷外應加防水套。
7. 放炮后,班組長、信號工、安全檢查員應徹底清掃吊盤、模板和設備上的浮矸,檢查井壁圍巖、井幫危巖應及時鑿掉,清掃完畢檢查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進入工作面。
8.放炮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放炮后加強通風,風筒口距工作面距離以不大于10m為宜。
10.放炮后通風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否則禁止人員下井。入井后應及時查看機械設備情況,清掃吊盤浮矸。
11.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由于聯(lián)線不良造成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 中拉出電雷管,無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管吹未爆殘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電雷管和炸藥。
(5)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guān)的工作。
12.風帶連接頭要綁扎牢固,以防脫落傷人。
13.雷管與炸藥不能同時裝入吊桶上、下井。
14.爆破母線,聯(lián)接線和雷管腳線不能與導電體相接觸,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jié)成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