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機運專業(yè)質量標準化標準細則
1、一般規(guī)定
?? (1)電氣設備(含電纜、電線)不得超過額定值運行。
?? (2)新增負荷及供電線路延長,必須經機電科審批后,方可領取開關、電纜。
?? (3)開關的繼電保護整定值必須嚴格按機電科下達的整定值進行整定,嚴禁隨意變動。
?? (4)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由機運工區(qū)每天要進行1次跳閘試驗。
?? (5)每月由機電科和用電隊組進行1次遠方漏電試驗,并制定專項措施。
?? (6)接地電網接地電阻值測試每季1次;對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在投人運行前,必須測試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并做好相關記錄;由機電科和用電隊組負責。
?? (7)固定敷設的電纜每季搖測1次絕緣,每周由責任單位電工檢查1次外部和懸掛情況,并將資料報機電科。
?? (8)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每月?lián)u測1次絕緣,每班由當班司機或專職電工負責檢查外皮有無破損。由責任單位負責。
?? (9)設備、電纜衛(wèi)生狀況良好,無積塵、無噴漿料、電纜嚴禁刷漆。
?? (10)無專項硐室的高壓供電設備,并設置保護柵欄(移變列車除外),有合格的消防器材。
?? (11)現(xiàn)場懸掛有計算機繪制圖幅為A2號的供電系統(tǒng)圖,并根據(jù)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改完善;供電系統(tǒng)圖放在560×420㎜的不銹鋼鏡框中,并用鋁塑板壓平。
?? (12)井下電工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使用的電工工具符合要求。
?? (13)井下采掘供電必須分開。
?? (14)井下開關使用合理,末端電壓降不高于8%。
?? (15)設備標志牌、完好牌齊全、完整,書寫清晰正確,閑置設備掛牌管理。
?? (16)本著“誰用誰維修”的原則,各隊組要加強對使用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回收上井;如需移交其他隊組,經機電科同意后交接,雙方辦理移交轉帳手續(xù)(設備、小型電器、電纜和其它設施)。對不辦理移交手續(xù)的,一切設施仍由原使用隊組負責維護和管理。
2、采掘運輸絞車管理規(guī)定
?? (1)小絞車操作按鈕要上板上架,司機有坐凳。
?? (2)小絞車道(斜巷)必須設有聲光兼?zhèn)涞墓ぷ餍盘?,該信號由上把鉤處把鉤工轉發(fā),司機不許發(fā)任何信號,操作處僅設聽鈴燈光;信號必須與小絞車使用同一電源。
?? (3)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點、中間巷、通道和甩車的道口處,必須懸掛“行車不行人”的警示牌和聲光報警裝置,并一起懸掛在上述地點的頂板中央,警示牌要醒目,紅、綠燈對著行人方向,斜巷長度小于30m時,可在下車場裝設一處聲光報警裝置。
?? (4)斜巷安全設施(包括擋車棍、阻車器、擋車欄、超速捕車器、聲光信號、報警裝置及托繩輪等)必須掛牌管理;上下山扒鉤處懸掛統(tǒng)一管理牌板,并標明各安全設施數(shù)量、使用單位、責任人等;上把鉤變坡點下第一個擋車器必須使用蓄能式檔車裝置,擋欄裝置中間使用至少4根1寸鐵管,鐵管中間用鐵鏈連接,用6分鋼絲繩穿過鐵管成“Z”型。此擋車欄不得與上變坡點的不倒翁聯(lián)鎖;車場內阻裝置必須統(tǒng)一制作,不準私自制作。
?? (5)鋼絲繩必須整齊排列在滾筒上,不得出現(xiàn)爬垛子排繩不整的情況;上下扒鉤地點側幫應制作標準掛繩器(管子切口掛繩器),在提升運行工作結束后,鉤頭及保險繩掛在側道一側專用掛繩架上,嚴禁落地;阻車器等安全設施使用完后應及時歸位。
?? (6)小絞車滾筒正前方應安裝架繩輪(架繩輪應安設在絞車前方2m以外的地方)和鋼絲繩自動加油機,油盒內保持長期有油,開車時正常使用,鋼絲繩杜絕出現(xiàn)銹蝕現(xiàn)象。
?? (7)各隊組使用的小絞車及安全設施不使用時必須及時回收或及時到機電科辦理轉交手續(xù),臨時使用的絞車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否則出現(xiàn)的一切管理責任由原使用隊組承擔。
?? (8)礦車使用嚴格執(zhí)行礦“十嚴禁”規(guī)定,嚴禁不同物資混放。
?? (9)小絞車與架繩輪的間距必須滿足不小于2m的規(guī)定。
?? (10)原則上安全設施均應安裝氣動控制,安裝使用不超過一個月的臨時地點,可以安裝手動裝置。
?? (11)小絞車提升的斜巷(上、下山)一律使用保險繩,主鋼絲繩鉤頭插接必須有繩譜,插接長度不得少于繩徑的20倍(插接股數(shù)不少于4花24錐),保險繩一端也必須有繩譜,與主繩聯(lián)接不少于2個繩卡;同時,主鋼絲繩不得產生扭曲或變形,不得有變黑、銹蝕、點蝕、麻坑等損傷,不得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
?? (12)小絞車閘、閘輪應保持完好,閘帶無斷裂,磨損余厚不小于3mm,鉚接可靠不松動;閘輪磨損深度不大于2mm,閘輪表面無油跡。
3、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 (1)設備到貨后,應由倉庫中心有關技術人員按合同計劃,對設備的規(guī)格、型號、質量、附件、備件、工具及各種技術資料進行驗收。附件、備件、工具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技術資料交一份由機電科檔案室保存。 ?
?? (2)各掘進迎頭及采煤工作面負荷調整需要設備時,應提前一天向倉庫中心、機電科提出申請,內容包括負荷大小及領用設備規(guī)格、型號等,經機電科審批后,方可領用設備、電纜。
?? (3)領用前,倉庫中心人員應對設備進行編號,并記錄存檔。
?? (4)庫存設備必須確保完好,零部件齊全,并掛牌管理。
?? (5)領用時,要嚴格按審批的設備規(guī)格型號發(fā)放,并且有倉庫中心人員在場,不準隨意挑選、更改設備規(guī)格、數(shù)量。
?? (6)領用設備不得私自調用,確實需要更換時,應首先征得機電科、倉庫中心的同意,并補辦相關手續(xù)。 ???
?? (7)發(fā)放防爆設備(或小電)時,由倉庫中心書面并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提供質量合格設備(或小電)交機電科進行檢驗其防爆性能,經驗收合格貼防爆合格證后,方可下井,否則不準入井。
?? (8)設備下井后,必須在審批的地點使用,不準隨意變通更為他用。
?? (9)對需拆除、調整的負荷應經辦審批后,及時進行供電調整,并對拆除或某種原因在井下閑置的設備應及時上井,交倉庫中心。
?? (10)機電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 (11)任何下井的防爆設備必須貼有防爆合格證后方可下井,防爆合格證有效期為六個月。
?? (12)防爆設備符合防爆標準(GB3836-2000)。
?? (13)機電設備零部件齊全、完整、無銹蝕。
?? (14)接線裝置齊全、完整、緊固,導電良好。
?? (15)隔爆開關的電源、負荷引人裝置,不得顛倒使用;開關的小喇叭口嚴禁引出動力線。
4、電纜和“四小線”管理制度
??(1)全礦低壓橡套電纜(4mm2以上)統(tǒng)一由電纜組負責管理、編號、維修、試驗和發(fā)放。
??(2)持機電科審批手續(xù)方可領用電纜,并不得隨意更改電纜規(guī)格、數(shù)量。
??(3)領用的電纜要按審批計劃使用,不得私自調用。如確需更換時,應首先征得機電科、電纜管理組的同意,并補辦手續(xù)后方可調換。
??(4)對因調整供電系統(tǒng)拆除的電纜,或因某種原因在井下閑置的電纜,應及時回收上井,交電纜管理組修復備用;并進行撤負荷審批,電纜回收要堅持“在誰的帳誰回收”的原則。
??(5)各單位不準私自存放4mm2及以上的電纜。
??(6)電纜標志牌要齊全,注明電纜編號、電壓、截面積、長度、用途等,并且電纜兩端必須有號,無號電纜不準使用。
??(7)使用中的低壓電纜如有破皮、損傷,應及時更換,不經機電科、電纜組批準,不得任意截斷電纜。
??(8)對使用的電纜應吊掛好,不準用鐵、銅、鋁條吊掛,不得讓電纜落地。
?? (9)電纜選型要合理。
?? (10)動力電纜和“四小線”必須選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在井下采區(qū)禁止使用鋁芯電纜,禁止使用無接地芯線(或無其它可供接地的護套,如鉛皮、銅皮套等)的橡套電纜或塑料電纜。
?? (11)電纜鉤敷設規(guī)定
①電纜鉤安裝時應垂直于頂?shù)装?span>,垂直誤差±1°,間距為1m,間距水平,高度誤差不大于5㎜。
②在工字鋼棚巷道、錨網梯巷道和煤、巖巷道,電纜鉤上下端分別固定在兩條¢8㎜的鋼絞線上,鋼絞線兩端分別生根在巷道上。鋼絞線中間部分用倒正絲等,根據(jù)需要固定在巷道上,吊掛點數(shù)量、間距以保證電纜吊掛后平直為標準。
③電纜和“四小線”敷設基本要求:布置均勻,排列整齊,不交叉,不落地,懸垂高度一致,并有適當?shù)某诙?,做到懸掛一條線。
④電纜和“四小線”的敷設、吊掛、除塵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凡是多單位使用的電纜,必須明確維修單位和責任人。
⑤電纜穿過墻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并嚴密封堵管口;電纜過巷道時,應使用電纜過橋。
⑥電纜同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設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離。電纜同風筒等易燃物品應分掛在巷道的兩側,相互之間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井筒和巷道內的通訊和信號電纜,應同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受條件限制,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⑦電纜不得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掛任何物件。不得用鐵絲吊掛電纜,也不得出現(xiàn)落地及盤圈、彎等違反規(guī)程的情況。
⑧電纜和“四小線”應保持清潔干凈,不得有浮灰和其它污垢。
⑨電纜接線盒應用6分管子懸掛在電纜鉤上并固定好,無電纜受掛力的現(xiàn)象;設在淋水處的電纜接線盒應有防護措施。
⑩使用中的低壓電纜如有破皮損傷應及時更換。
?(12)電纜連接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同型電纜之間不得直接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②同型電纜之間,除按不同型電纜之間的連接方法進行連接之外,還可直接連接,但必須遵守有關規(guī)定(詳見質量標準)。
?? (13)《電纜標志牌、電纜去向標志牌》使用規(guī)定
①每根電纜兩端,穿墻電纜的兩邊都應有《電纜標志牌》。
②《電纜標志牌》應貼在距電纜接線盒0.5米處,距墻0.5米處的地方。
③從每個變電硐室進出的電纜移動變電站,每臺低壓電開關及電纜拐彎處都使用《電纜去向標志牌》。
④《電纜去向標志牌》應貼在距變電硐門1.5米處,距移動變電站、低壓饋電開關接線盒0.5米處,距拐彎起點0.5米處的地方。(接線盒一端貼電纜去向標志牌的電纜,此端就不在貼《電纜標志牌》,另《電纜去向標志牌》有左右方向使用時請注意。?
5、安全保護
??(1)有合格的供電系統(tǒng)設計及保護整定校驗。
??(2)繼電保護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不用;熔體選用合格。
?? (3)井下由采區(qū)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
??(4)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程控制裝置。
??(5)局部扇風機和掘進工作面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和瓦斯電閉鎖裝置。
?? (6)采煤工作面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7)在瓦斯異常區(qū)、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裝設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風電閉鎖裝置和瓦斯電閉鎖裝置。
??(8)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
??(9)在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的進風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1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yè)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對因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被切斷電源
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span>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6、接地裝置
??(1)保護接地符合煤生字[1998]第237號《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
??(2)36V以上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以及鎧裝電纜的鋼帶(或鋼絲)、鉛皮和橡套(塑料)電纜的接地芯線或屏蔽護套等均必須接地。
??(3)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包括電纜的鎧裝、鉛皮、接地芯線)和局部接地裝置,應與主接地極連接成一個總接地網。
??(4)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歐姆。每一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至局部接地極之間的電纜芯線和接地連接導線的電阻值,不得超過l歐姆。
??(5)下列地點應裝設局部接地極:
①采區(qū)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移動變壓器)。
②裝有電氣設備的硐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
③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臺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
④無低壓配電點的采煤工作面運輸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膠帶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面,至少應分別設置一個局部接地極。
⑤連接高壓動力電纜的金屬連接裝置。
⑥每臺照明綜保。
??(6)嚴禁采用鋁導體作為接地極、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連接導線和接地導線。
??(7)接地導線和接地母線(或輔助接地母線)的連接最好采用焊接,無條件時,可用M12的鍍鋅螺栓加防松裝置(彈簧墊、螺帽)擰緊連接。連接處應鍍錫或鍍鋅。用裸銅線綁扎時,沿接地母線軸向綁扎的長度不得小于100mm。
??(8)電氣設備在每次安裝或移動后,應詳細檢查電氣設備接地裝置的完善情況。對那些震動性較大及經常移動的電氣設備,應特別注意,隨時加強檢查。
??(9)檢查發(fā)現(xiàn)接地裝置有損壞時,應立即修復。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未修復前,禁止送電。
??(10)設備接地要用銅線鼻子壓接,并用滿足截面要求的銅線;接地極應用鍍鋅鋼板或鍍鋅鋼管做成,接地螺栓、螺帽及彈簧墊圈不能有銹蝕。
??(11)設置潮濕地方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小于0.6m2(2000㎜×300㎜)厚度不小于3mm的鍍鋅鋼板;局部接地極應統(tǒng)一放在接地極坑內;接地極坑尺寸2200×320×300(㎜);接地極坑的坑口邊框用40×40×4(㎜)角鋼、尺寸2200×320(mm)、框刷紅漆做標記,坑內放潮濕的河沙。
??(12)采區(qū)配電點及其它機電硐室輔助接地母線(接地導線、連接導線),應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裸銅線、或40×4(㎜)鍍鋅扁鋼,搭接長度150㎜(兩螺栓間距100㎜,螺栓中心至自由端25㎜),用M12的鍍鋅螺栓連接。額定電壓低于或等于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采用斷面不小于6mm2的裸銅線。
??(13)每臺設備均必須用獨立的連接導線與接地網直接相連,禁止將幾臺設備串聯(lián)接地,也禁止將幾個接地部分串聯(lián)。
?? (14)供檢漏保護裝置作試驗用的輔助接地線,用芯線總截面不小于l0mm2的橡套電纜。檢漏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置,規(guī)格要求與局部接地極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5m。
??(15)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可采用直徑不小于22mm、長度不小于500mm的鋼管進行埋設。輔助接地極應統(tǒng)一放在接地極坑內;接地極坑尺寸1000×320×300(㎜);接地極坑的坑口邊框用40×40×4(㎜)角鋼、尺寸1000×320(mm)、框刷紅漆做標記,坑內放潮濕的河沙。
?? (16)機電科應建立接地電阻搖測記錄,以備查閱。井下接地電阻每季測定一次;新安裝的接地裝置,在投人運行前,應搖測電阻。
7、機電硐室及配電點
?? (1)硐室內電纜吊掛必須符合上面的規(guī)定,硐室門口電纜吊掛嚴禁出現(xiàn)打硬彎現(xiàn)象,彎曲半徑大于電纜直徑15倍。
?? (2)設備擺放見上面規(guī)定。
?? (3)照明燈懸掛成一條直線,間距均勻,亮度符合要求。
?? (4)燈具無塵,無蜘蛛網。
?? (5)同一地點懸掛牌板應尺寸整齊劃一,并懸掛位置合理,懸掛整齊,清潔無塵。
?? (6)牌板完好,字跡清晰,無錯別字,與實際相符。。
?? (7)櫥及消防器材衛(wèi)生清潔,無灰塵;有標志牌,填寫規(guī)范,字跡清晰,懸掛位置符合規(guī)定。
?? (8)工具、絕緣用具、消防器材齊全完好。
?? (9)硐室兩頭分別設2個合格滅火器,并配有不少于0.2m3滅火砂,不少于6個砂袋及2把消防鏟。
?? (10)門口懸掛硐室名稱牌和“非作業(yè)人員禁止入內”的警示牌。硐室內有高壓電器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必須懸掛“高壓危險”字樣的警示牌。
?? (11)硐室內清潔衛(wèi)生,地面無積塵、積水、痰跡及雜物。
?? (12)電纜溝蓋板整齊,表面清潔。
?? (13)工作臺抽屜內無雜物,設備及墻壁無積塵,頂部無蛛網。
8、井下照明敷設吊掛規(guī)定
?? (1)所有變電所、主運輸巷、運輸上下山車場及絞車窩、皮帶機頭機尾及轉載點都應安裝照明燈。
?? (2)照明燈懸掛應平直一條線,用2分鋼絲繩當拉線,兩頭用倒正絲固定,照明燈間距50m一個(機房硐室內照明間距5m一個),懸掛間距誤差不超過10mm。
9、采掘機運設備
?? (1)掘進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 (2)采煤機上有急停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綜采工作面有通訊和照明。
??(3)綜掘機蜂鳴器、緊急開關應靈敏可靠,在非司機側有緊急按鈕,機前照明合格,有安全防護欄。
??(4)工作面在傾角12°以上時,刮板輸送機必須裝防滑、錨固裝置。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必須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 (5)膠帶輸送機使用阻燃膠帶,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急停、煙霧保護,有超溫自動灑水裝置,輸送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護罩,行人需跨越處設過橋,輸送機機頭機尾固定牢靠。
10、膠帶式輸送機管理規(guī)定??
(1)安全規(guī)定
①巷道內應有充分照明。
②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煤堆保護、防跑偏裝置、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
③主巷道還需安設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④在機頭和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欄。
⑤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必須裝設制動裝置。
⑥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
(2)文明生產及設備完好規(guī)定
①輸送機機頭范圍的支護應牢固可靠,無障礙物或浮煤、雜物等不安全隱患,機頭機尾嚴禁有淤水淤煤,積水嚴禁進入膠帶。
②膠帶機道內無雜物、淤泥、積水、無積煤、無磨膠帶,物料配件存放整齊。
③膠帶機頭應有統(tǒng)一、清晰、責任到人的管理圖牌板,H架應統(tǒng)一編號,機頭、機尾旋轉部位應安設柵欄并懸掛警示牌。
④輸送機下列部位應進行檢查完好:
⑤機頭及儲帶裝置所用連接件和緊固件應齊全、牢靠,防護罩齊全完整,各滾筒、軸承應轉動靈活。
⑥托輥齊全、轉動靈活,托架吊掛裝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⑦承載部梁架平直,承載托輥齊全、轉動靈活、無脫膠。
⑧輸送帶接頭完好,卡子無折斷、松動(硫化熱補接頭無開膠現(xiàn)象),輸送帶無撕裂、傷痕。
⑨輸送帶中心與前后各機的中心保持一致,無跑偏,松緊合適,擋煤板齊全完好。
⑩動力、信號、通訊電纜吊掛整齊,無擠壓、刮斷。
?煤倉上口的柵欄、篦子應完整牢固,倉口上方應安設紅燈,懸掛警示牌。
?所有膠帶機巷必須鋪設軌道實現(xiàn)軌膠合一。
12、采掘運輸各類牌板的懸掛規(guī)定
?? (1)小絞車運行許可證
①驗收合格的小絞車:運行前必須懸掛“小絞車運行許可證”;
②懸掛高度:牌板底邊距底板1.5m;
③設有小絞車硐室:牌板應懸掛于操作者后方;
④沒有小絞車硐室:牌板應懸掛于靠近小絞車的巷壁上。
?? (2)小絞車管理制度
①小絞車運行前必須懸掛“小絞車管理制度”;
②懸掛高度:牌板底邊距底板1.5m;
③設有小絞車硐室:牌板應懸掛于操作者后方,若寬度不夠,可懸掛在硐室側面;
④沒有小絞車硐室:牌板應懸掛于靠近小絞車的巷壁上。
?? (3)斜巷信號把鉤牌板
①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車場均有信號硐室:牌板懸掛在信號硐室內;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車場沒有信號硐室:牌板懸掛在上下車場的巷壁上。
?? (4)“行車不行人”管理牌
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點、中間巷、通道和甩車場的道口處必須懸掛,且醒目的懸掛在上述地點的頂板中央;懸掛高度:牌板底邊距底板2m。
?? (5)擋車欄、阻車器、托繩輪、道岔
上述設施的標志牌,應制作統(tǒng)一牌板懸掛在巷道的把鉤硐室側;
懸掛高度:牌板底邊距底板1.5m;
?? (6)安全硐
此牌應懸掛在安全硐室內,牌板底邊距底板1.5m。
?? (7)運輸安全設施管理牌板
①斜巷安全設施牌必須懸掛在上把鉤的巷壁上。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車場:牌板懸掛在上下車場的巷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