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桿塔接地裝置埋深:在耕地,一般采用水平敷設的接地裝置,接地體埋深不得小于0.8米;在非耕地,接地體埋深不得小于0.6米。在石山地區(qū),接地體埋深不得小于0.3米。
3.接地電阻值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適當延伸接地體射線,直至電阻值滿足要求為止,個別山區(qū),如巖石地區(qū),當射線已達8根80米以上者,可不再延長。
4.接地體的連接:采用搭接方式,兩接地體搭接長度不得小于圓鋼直徑的6倍。
5.防腐:焊接部位必須處理干凈再做防腐處理。
6.為了減少相鄰接地體的屏蔽作用,水平接地體之間的接近距離不得小于5米。
三、采取的措施
1. 對線路中測出的接地電阻不合格的桿塔的接地電阻進行重新測試;并測試土壤電阻率。
2. 對查出的接地電阻不合格的桿塔接地放射線進行開挖檢查,重新對本桿塔的敷設接地線,并進行焊接。
3.對檢查中發(fā)現已爛斷或無接地引下線的桿塔接地裝置進行焊接,并對接地電阻重新測試,不符合規(guī)定的重新進行敷設。
4.對被澆灌在保護帽內的接地引下線,采取的方式可為將引下線從保護帽內敲出,再重新澆灌保護帽或將引下線鋸斷重新進行焊接。
5.對重新敷設的接地電阻不合格的桿塔,再次使用降阻劑進行改造。
四、結語
在總結了送電線路防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如何運用好常規(guī)防雷技術措施的基礎上,我們認為雷電活動是小概率事件,隨機性強,要做好送電線路的防雷工作,就必須抓住其關鍵點。綜上所述,為防止和減少雷害故障,設計中我們要全面考慮高壓送電線路經過地區(qū)雷電活動強弱程度、地形地貌特點和土壤電阻率的高低等情況,還要結合原有高壓送電線路運行經驗以及系統運行方式等,通過比較選取合理的防雷設計,提高高壓送電線路的耐雷水平。雷電活動是一個復雜的自然現象,需要電力系統內各個部門的通力合作,才能盡量減少雷害的發(fā)生,將雷害帶來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