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目的
為有效應對全省城市橋梁出現的重大事故,及時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組織實施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橋梁重大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保障經濟發(fā)展,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省建設廳職責,確定各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明確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城市橋梁管理部門、咨詢機構的相應職責,有效地處置突發(fā)事故。
1.2.2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實行屬地管理。以城市為主體,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依據建設部《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省政府《甘肅省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本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