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壓力容器的限定在工業(yè)生產和日常生活中,承壓密閉的容器實在太多,其壓力高低、容積大小、介質危害程度及爆炸危險性有很大差異,目前我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僅將其中的主要部分,即同時符合以下三條者,納入了安全監(jiān)察范圍:
1.最高工作壓力PW≥0.1MPa(表壓,不含液柱靜壓力);
2.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斷面最大尺寸)Dn≥0.15m,且容積V≥0.025m3;
3.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標準沸點(標準大氣壓對應的飽和溫度)的液體。
此外,對氣瓶及超高壓容器也分別單獨限定了安全監(jiān)察范圍。
二、壓力容器的種類從安全管理和技術監(jiān)督的角度,通常把壓力容器分為兩大類,即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
(一)固定式容器可以按其工作壓力和用途再行分類。
1.按壓力分類我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將壓力容器分為四個壓力級別:低壓容器(0.1MPa ≤p<1.6MPa)、中壓容器(1.6MPa ≤p<10MPa)、高壓容器(10MPa≤p<100MPa)、超高壓容器(p≥100MPa),其中p為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
2.按用途分類根據(jù)容器在生產工藝過程中所起的主要作用,可歸納為四類,即反應容器、儲存容器、換熱容器、分離容器。
(二)移動式容器它是一種儲運容器,沒有固定的使用地點,一般也沒有專職的操作人員,使用環(huán)境經常變遷,管理比較困難,比較容易發(fā)生事故。
移動式容器按其容積大小和結構形狀分為氣瓶、氣桶和槽車三類。
1.氣瓶為小型儲運容器,數(shù)量巨大,使用廣泛,又分永久氣體氣瓶、高壓液化氣體氣瓶、低壓液化氣體氣瓶、溶解氣體氣瓶等。
2.氣桶形狀似桶,容積較氣瓶稍大,主要用于儲運液氯等低壓液化氣體。
3.槽車也叫罐車,為大型儲運容器,用于儲運低壓液化氣體,又有汽車槽車與火車槽車之分。
三、壓力容器的安全綜合分類除上述分類方法外,為了有區(qū)別地進行技術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我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根據(jù)容器壓力的高低、介質的危害程度及在使用中的重要性,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即一類容器、二類容器、三類容器。其中三類容器最為重要,要求也最為嚴格。具體分法是:
1.三類容器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三類容器:
(1)高壓容器;
(2)中壓容器(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
(3)中壓儲存容器(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且設計壓力與容積之積pV≥10MPa·m3);
(4)中壓反應容器(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且 pV≥0.5MPa·m3);
(5)低壓容器(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且pV≥0.2MPa·m3);
(6)高壓、中壓管殼式余熱鍋爐;
(7)中壓搪玻璃壓力容器;
(8)使用強度級別較高(抗拉強度規(guī)定值下限≥540M Pa)的材料制造的壓力容器;
(9)移動式壓力容器,包括鐵路罐車(介質為液化氣體、低溫液體)、罐式汽車(液化氣體、低溫液體或永久氣體半掛式運輸車)和罐式集裝箱(介質為液化氣體、低溫液體)等;
(10)球形儲罐(容積V≥ 50m3);(11)低溫液體儲存容器(容積V>5m3)。
2.二類容器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且不在第1款之內者為二類容器:
(1)中壓容器;
(2)低壓容器(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
(3)低壓反應容器和低壓儲存容器(易燃介質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
(4)低壓管殼式余熱鍋爐;
(5)低壓搪玻璃壓力容器。
3.一類容器低壓容器且不在第1、2款之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