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腳手架包括落地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附著式腳手架。
2、腳手架可采用鋼管扣件、門架、碗扣架等搭設。
3、嚴禁使用竹木腳手架、扣件式鋼管懸挑卸料平臺、鋼管懸挑式腳手架。
4、腳手架嚴禁鋼木、鋼竹混搭,嚴禁不同受力性質(zhì)的架體連接在一起。
5、嚴禁采用單排腳手架。
6、腳手架搭設(拆除)前應對搭設(拆除)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nèi)容應有針對性,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xù)。
7、六級及以上大風和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暫停室外腳手架搭設和拆除。
8、腳手架搭設后應組織驗收,辦理驗收手續(xù)。驗收表中應寫明驗收的部位,內(nèi)容量化,驗收人員履行驗收簽字手續(xù)。驗收不合格的,應在整改完畢后重新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并掛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9、應對腳手架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并按要求填寫檢查表,檢查內(nèi)容量化,履行檢查簽字手續(xù)。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