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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工具式腳手架
第一章 插口架子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材料規(guī)格
第1條 組合插口架子的鋼管,應用外徑48mm,壁厚3~3.5mm的為宜。組合扣件應用經勞動部門批準的單位所制造的合格產品,承重部位必須用瑪鋼扣件。
第2條 插口架鋪設的腳手板應用2.5~5cm厚的木板或輕質金屬板,排木應用10cm×10cm木方或外徑48mm的鋼管,別桿要至少長于所別窗口長度40cm。
第3條 插口架子所掛的立式安全網應用網眼小于10cm(含10cm)的尼龍網或金屬網。
第二節(jié) 用途及一般規(guī)定
第4條 插口架子適用于外掛內澆、外磚內澆和框架結構等工程的結構施工,插口架子既可作結構施工的立體外防護,又可作人行通道使用。
第5條 插口架子的負荷量(包括活荷載)不得超過1200N/m2。架子上嚴禁堆放材料,人員不得集中停立,保證架子受力均衡。
第6條 插口架子的升降,應使用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吊運,凡使用插口架子的單位,必須把架子的升降列入正常的施工工序。
第7條 插口架子在組裝前,施工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必須根據(jù)工程特點,擬定組裝方案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方案和交底作業(yè)。
第8條 組裝插口架應由架子工擔任,在組裝前要認真檢查所用的料具,不準使用與本規(guī)定材料規(guī)格不符的料具。如用焊接配件組裝架子,應經技術部門及有關人員檢驗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9條 架子工組裝作業(yè)必須3人以上配合操作,嚴格按照支搭腳手架的程序組裝或拆除。
第10條 架子組裝好以后,應由施工負責人和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鑒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架子投入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拆改架子或挪動架子上的腳手板,因施工需要必須改動時,應經施工負責人批準,架子工負責操作。
第11條 在安裝或修理架子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帶,嚴禁往下投擲料具物品。
第12條 插口架子提升或降落時,不準使用吊鉤,必須用卡環(huán)吊運,任何人不準站在架子上隨架子升降,別桿等材料隨架子升降時,必須放置在妥善的地面,以免墜落。
第13條 插口架子使用期間,施工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維修,如架子問題比較嚴重,涉及結構穩(wěn)定時,要將架子落到地面進行修理。
第14條 插口架子暫不使用時,要立放平穩(wěn)并采取固定措施,以防傾倒。
第三節(jié) 規(guī)格標準
第15條 架子長度不得超過建筑物的兩個開間,最長不得超過8m,超過8m的要經上一級技術部門批準。
第16條 采用預制焊接的定型邊框為立桿的,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5m,采用鋼管組裝的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架子兩端頭必須有邊框或立桿。
第17條 插口架子的寬度以0.8~1 m為宜,高度不低于1.8m,最少要有三道鋼管大橫桿。
第18條 采用預制焊接邊框為立桿所組裝的插口架,長度超過3m的大面要打斜戧,用鋼管組裝的插口架,大小面均需打斜戧。
第19條 上下兩步腳手板要鋪平、鋪嚴、固定,下步不鋪板時,要掛滿安全網,兩步都要綁兩道護身欄,設一道擋腳板,排木間距根據(jù)腳手板的厚度決定,以0.5~1 m為宜。
第20條,沿插口架子外皮要接高掛網架子,其高度至少高出施工面1m。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并加綁十字蓋,安全網要從上至下掛滿封嚴,并與每步腳手板下腳封死綁牢。
第四節(jié) 安裝要求
第21條 插口架子安裝就位后,架子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200n,間隙處應用蓋板連接綁牢,立面外側用安全網封嚴。
第22條 施工中因建筑物的形式或施工分段造成插口架子高低錯開時,應及時將錯開的小面封死。
第23條 因工程的特殊需要,插口架子需要懸挑時,排出長度從受力點起,不準超過1.5m,必須超過1.5m時,要經技術部門批準,采取加固措施。
第24條 遇隔離層有通廊和暖廊結構工程時,插口架子插入室內的鋼管應設長短擋,有通廊時用長擋,沒有時用短擋。
第25條 建筑物山墻無窗口時,可采用預埋吊環(huán)或穿墻鉤,承掛防護架子,預埋吊環(huán)應與墻體主鋼筋焊牢。穿墻鉤要加墊板,用螺栓與墻體固定牢。穿墻鉤與吊環(huán)的間距不得大于2m,并應有防止脫鉤的措施,里排立桿上端受力處要加一個保險扣件,防止受力脫落。掛架子裝好后,應將架子的吊管或掛鉤與吊環(huán)或穿墻鉤綁牢,穿墻鉤和吊環(huán)、吊鉤應用直徑16mm以上的Ⅰ級鋼材(A3低碳圓鋼)制作,經有關技術部門鑒定合格方可使用。
第26條 陽臺欄板能隨結構一起安裝的工程,在陽臺正面設插口架子時,在陽臺內用斜別桿固定插口架,別桿向墻面傾斜70°~75°,也可以采用鋼絲繩和花籃螺栓將插口架與墻體拉結固定的方法。
如果陽臺處無法使用插口架子時,應綁單排架子做外防護,單排架子高度要與插口架子保持一致,每層陽臺與插口架子之間要用蓋板或安全網封嚴。
第27條 凡建筑物拐角處相連的插口架子,都應將兩面相鄰架子大小面用安全網交圈封嚴。
第28條 插口架子的插口(插入室內的橫管和立管)用扣件連接的應用雙扣件,焊接的應用鋼筋兜焊加固。
第29條 插口架的別桿要別于窗口的上下口,每邊長于所別實墻20cm,并與插口桿綁牢,別桿長度以2m為宜,超過2m時應采取措施縮短。
第30條 凡外磚內模的工程,嚴禁外墻受力,應用鋼絲繩和花籃螺栓將插口架和室內砼墻拉結牢固。
第二章 吊籃架子安全技術 <http://www.hbsafety.cn/article/225/>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材料規(guī)格
第1條 組合吊籃所用的鋼管,應用外徑48mm,壁厚3~3.5mm的為宜。組合扣件應用經勞動部門批準的單位所制做的合格產品,承重部位必須用瑪鋼扣件。
第2條 吊籃上鋪設的腳手板應用2.5~5cm厚的木板或輕質金屬板,排木應用5cm~10cm的木方或外徑48mm的鋼管為準。
第3條 吊籃上所掛的立式安全網應用網眼小于10cm的尼龍網或金屬網。
第4條 挑梁應用不小于14#的工字鋼或承載能力大于14#工字鋼的其他材料。
第5條 升降吊籃的手扳葫蘆應用3t以上的專用配套的鋼絲繩。倒鏈應用2t以上的。承重的鋼絲繩直徑應不小于12.5mm,吊籃所用的安全繩應用直徑不小于12.5mm的鋼絲繩。
第二節(jié) 使用吊籃的安全技術 <http://www.hbsafety.cn/article/225/>規(guī)定
第6條 吊籃適用于高層建筑外裝修和外檐修理作業(yè),吊籃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準超過1200N(包括人體重)。吊籃上的人員和材料要對稱分布,不得集中在一頭,保證吊籃兩端負載平衡。
第7條 在沒有護頭棚的吊籃上或在兩個吊點的吊籃上,以及在建筑物拐角處、懸挑處操作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而籃內人員均必須戴好安全帶。
第8條 嚴禁在吊籃的防護以外和護頭棚上作業(yè),任何人不準擅自拆改吊籃,因工作需要必須改動時,要將改動方案報技術、安全部門和施工負責人批準后,由架子工拆改,架子拆改后經有關部門驗收后,方準使用。
第9條 使用吊籃的人員,在工作中要隨時注意工具材料,不準向吊籃外拋扔任何物件,保持吊籃的整潔。
第三節(jié) 組裝和升降吊籃的安全技術 <http://www.hbsafety.cn/article/225/>規(guī)定
第10條 組裝吊籃之前架子工對所必用的料具要進行檢查,按標準選料。使用焊件組合吊籃時,應由技術部門和有關人員鑒定焊件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11條 組裝或拆除吊籃時,至少三人配合操作,嚴格按照支搭腳手架的工藝程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吊籃組裝方案。
第12條 升降吊籃時,必須同時搖動所有的手扳葫蘆或同時拉動倒鏈,各吊點應同步升降,保持吊籃平衡。吊籃升降時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別是在陽臺、窗口等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推動吊籃,防止吊籃掛碰建筑物。
第13條 吊籃里皮距建筑物以10cm為宜,兩吊籃之間間距不得大于20cm。不準將兩個或幾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時升降,兩個吊籃的接頭處應與窗口、陽臺施工面錯開。
第14條 以手扳葫蘆為吊具的吊籃,鋼絲繩插好后,必須將保險扳把拆掉,系牢保險繩。用安全卡子代替保險繩時,保險卡子的拉把不準與主繩捆綁在一起。要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牢,在無處拉接時,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第15條 吊籃的位置和挑梁的設備都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實際情況而定。擬定施工方案時,應注意挑梁挑出的長度和位置應與吊籃的吊點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挑出的長度和位置應與吊籃的吊點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的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內外的兩端應用杉槁、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陽臺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頂端要加斜撐的抱樁,斜撐下腳要加墊板,并且將受力的陽臺板和以下的兩層陽臺板設立柱加固。
第16條 承受挑梁拉力的預埋吊環(huán),應用直徑不小于12mm以上的圓鋼,吊環(huán)藏入砼內的長度應大于36咖,并與墻體主筋焊接牢固,如果幾個吊點共用一個預藏吊環(huán)時,要另外采取加固措施,并經上一級技術部門審批后方準使用。預埋環(huán)距支點的距離不得小于3m,挑梁與吊環(huán)連接時應用直徑大于10mm的鋼絲繩或00型、03號以上的花籃螺栓連接。
第17條 承重鋼絲繩與挑梁連接必須牢靠并應有預防鋼絲繩受剪的保護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時,不得少于3個卡子,繩頭要做安全彎,凡是承重鋼絲繩,嚴禁接頭使用。
第18條 吊籃用的吊索(即逮子繩)要從吊籃主橫管底下穿過,吊鉤下的吊索與吊籃內外主橫管連接夾角要保持45°,同時用卡子將吊鉤與吊索卡死。并必須設有防止脫鉤的保險措施。
第19條 安裝吊籃的操作程序是:先將挑梁固定綁牢,掛好吊籃承重繩,將在地面組裝好的吊籃,穿上承重繩,裝好安全卡子或保險繩,然后搖動各吊點的手扳葫蘆或倒鏈,使吊籃平穩(wěn)地升到使用高度,最后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結穩(wěn)固后即可使用。安全保險繩每次放繩不得超過1m,并卡牢所有卡子。
第五節(jié) 管 理
第27條 拆除橋架時,橫橋、立柱均按順序自上而下拆除,平穩(wěn)落地,不準隨意扔下。立柱嚴禁采取一次放倒的辦法。拆下的零部件要保護良好,運到指定地點,按規(guī)格型號分類碼放整齊,交料具部門驗收保管。
??? 第28條 橋架如發(fā)生變形,必須進行檢修加固,經技術安全部門檢查后才能在工程上繼續(xù)使用。連接螺栓丟失或損壞時,不得隨意用其他規(guī)格螺栓代換,必須按照原規(guī)格配置。
第29條 搬運、裝運前應向有關人員進行交底,要注意輕拿輕放、嚴禁扔、摔、砸、撞,以防橋架變形,影響使用。
第30條 堆放場地應平整堅實,墊方木架空分類堆放,嚴禁倒置。墊木上下應對準,并要求墊在節(jié)點上。
第31條 橋架的維修、保管、供應由料具部門負責。要經常保護部件完好與整潔,防止銹蝕。
第32條 橋架在現(xiàn)場的組拼,支拆、升降等必須由架子工操作。
第33條 各單位如設計其他大型橋式架子時,要按本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核算,并將設計標準報局,經局批準后,才能制作使用。
第三篇 高層腳手架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凡高度超過15m的腳手架均為高層腳手架。六層住宅樓施工用腳手架可視為一般腳手架。
第2條 支搭高層腳手架前,必須有設計、結構計算書和架子工程施工圖。搭設方案要有文字說明。
第3條 高層腳手架在搭設過程中,除了要嚴格遵守一般腳手架的規(guī)程規(guī)定外,必須以15~18m為一段,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挑、撐、吊等分段將荷載卸到建筑物上的技術措施。
第4條 高層架子的方案及技術安全措施應由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單位負責審批。方案一經審批不得擅自變更,必須變更時要重新制定方案,由原方案審批者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5條 架子工程的施工負責人必須按架子方案的要求擬定書面操作要求,向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必須嚴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
第6條 在架子基礎、卸荷措施和架子分段完成后,應由制定架子方案的單位組織技術、安全、施工、使用等有關單位按項目進行驗收,并填寫驗收單,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搭設或使用。
第7條 搭設過程中的高層架子如需使用,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
第8條 架子未經檢查、驗收,除架子工外,嚴禁其他人員攀登。驗收后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作局部拆改時,需經施工負責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