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正在修理的船上不得放置或安裝乙炔發(fā)生器。
4)不得用鋼絲繩、鏈索和電磁起重機吊運氣瓶,而應使用專門的籃筐、鐵箱等進行吊運。
5)不得把氣瓶從一個高度推落到另一個高度,也不得把它當作支座或滾筒使用。
6)氣瓶搬移前,閥門要關緊,搬移時,不能連同減壓器、氧氣膠管、乙炔膠管一起搬運,沒有充氣的空瓶,其閥門應當關緊。
7)當乙炔氣瓶發(fā)熱或其導管著火時,應盡快采取冷卻氣瓶的措施。
8)啟閉氣瓶閥門只能用標準板手。
9)用于焊割的氧氣瓶、乙炔瓶及其它高壓氣瓶,必須裝有靈敏可靠的減壓器,并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10)減壓器裝到氣瓶以前,先對閥門吹氣,清除接頭上的污物及其雜質。
11)氣焊、氣割放氣前,應將減壓器調節(jié)螺桿旋松。
12)切割作業(yè)使用的氧氣膠管為藍色,天然氣膠管為紅色,氧氣膠管、天然氣膠管在接長或與切割器、減壓器連接時,必須牢固、安全可靠,不得有損傷或漏氣。對磨損、缺口、裂紋、燒損的零件連接起來的氧氣膠管、天然氣膠管禁止使用,使用中氧氣膠管、天然氣膠管不得超過生產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壓力值。禁止用熱工檢查氧氣膠管、天然氣膠管是否漏氣。(應用肥皂液)不得用熏燒的繩子點燃焊(割)矩。
13)在密閉艙室或開口較少、通風不良艙室焊接與切割后,以及氧、乙炔氣瓶停用時,所有焊割器具應拿出艙室外,并將供氣閥關緊后,卸掉氧氣膠管、天然氣膠管與氣源的連接。
3、電氣安全執(zhí)行《電氣管理規(guī)定》。
4、涂裝安全執(zhí)行《密閉艙室涂裝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5、艙室涂裝、塑料地板粘接過程中及涂料漆膜干燥前,通風必須良好,禁火區(qū)域內禁止煙火和熱工作業(yè)。
6、由船廠提供施工用的可燃溶劑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得超過日用限量或急需用量,非急需易燃易爆物品要貯存在船外的安全部位,所有上船的危險化學品應經審批方可上船。
7、在作業(yè)場所周圍劃定安全警戒區(qū),設置禁火標志。警戒區(qū)內嚴禁使用熱工和非防爆插座、開關、電器設備。
8、機艙安全。
1)機艙一旦出現(xiàn)可燃氣體泄漏,就要嚴禁熱工作業(yè)。
2)柴油機試車停機后,不準立即打開曲柄箱導門,以防引起爆炸。
3)鍋爐內底、艙底及加熱管附近或其它灼熱表面不得有油。
4)向油柜、油箱注油時,嚴防溢油?;突蛉加团摐y深管上帶重錘的旋塞不得置于開放位置。
9、盛裝易燃品容器上船安全
盛裝易燃品的容器上船前和上船后要檢查有無滲漏和破損,放置要符合有關防火防爆規(guī)定,上船前應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上船審批制度。
10、工具使用安全
1)攜帶工具進油艙,在有墜落可能時,應將工具放在帆布袋或塑料筒內吊下,防止產生火花。
2)進入電瓶室工作,嚴禁將工具放在電瓶上,以防引起短路。
11、靜電防護
1)各種噴漆\注油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2)作業(yè)時要避免各物體間的相互磨擦、撞擊、剝離,在噴涂或注油場所不準穿化纖工作服和帶釘鞋,不準脫衣服、帽子和鞋等。
12、油艙清洗與通風換氣安全
1)油艙(柜)清洗后,在通風換氣之前,應告知船上有關人員。
2)經過清洗和通風換氣的油艙,必須進行測爆檢查,其可燃氣體含量要控制在爆炸下限的5%以下,若需熱工作業(yè),必須將易燃易爆氣體控制在爆炸下限的1%以下。
3)貨油艙、泵房和隔離艙在熱工作業(yè)前,需進行通風換氣,并經測爆合格。
13、焊接與切割安全
1)當用溶劑清洗焊件上的油脂時,如果溶劑沒有完全干燥或揮發(fā),嚴禁焊接。
2)船上電焊機電源線應避開通道并架空,并與氧氣膠管、天然氣膠管分開架設,電焊線要采取防擠壓、磨擦措施,作業(y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和氣源。
14、航修安全
1)周期長的航修船只應設專職安全工作人員。
2)航修船只熱工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動火申請制度,修船總管應督促和協(xié)助船方向海事部門辦好熱工申報手續(xù)。熱工作業(yè)人員應填寫動火申請單,經有關部門批準,并有船方人員在場,措施落實,方可動火。熱工作業(yè)后,檢查是否殘留火種,交船方檢驗認可后方可離開。
3)機艙、輔機艙、油艙或經噴涂作業(yè)的艙室及存放油漆、易燃易爆物品等要害部位的熱工作業(yè),必須經測爆合格后的4小時內進行熱工施工,情況變化或超標時,再要熱工作業(yè)必須重新測爆。
4)一切電氣設備安裝、接線時,不得帶電操作,在調試中若需要帶電操作以排除故障,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嚴格執(zhí)行雙人監(jiān)護制度。
5)航修工程使用的工具設備、乙炔氣瓶、氧氣瓶及船用件的裝運必須落實安全防患措施,確保運輸、吊裝安全。
15、個體防護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
2)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使用與本工種相符合的防護用品
六、安全教育
1、參與修船所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教育與考核,實行持證上崗。
2、一般工種必須經過本工種安全知識教育。
3、采用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訓。
4、參與修船的所有外來勞務隊伍,施工前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施工人員應接受本廠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否則,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