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礦領導干部對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管力度,深入了解礦井安全生產狀況,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行為,提高現場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穩(wěn)步運行,根據國家、省和山西華潤煤業(yè)有限公司關于領導帶班下井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帶班下井次數:
領導每月帶班下井次數,主要負責人不少于5次,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不少于10次,總工程師不少于10次,副總工程師不少于12次,礦長助理不少于12次。
二、帶班下井職責:
1、掌握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針對井下的現場實際情況,加強對井下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檢查巡視、協調指揮。
2、及時發(fā)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格查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現象。
3、檢查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落實;指導、協調解決井下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
4、井下發(fā)生事故后,帶班領導要盯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救援及處理工作。
三、帶班下井權利:
1、有權指揮協調當班井下生產系統、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生產工作。
2、有權對所在區(qū)域作業(yè)現場、施工隊組各項工作進行全面指揮和協調。
3、作業(yè)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yè),組織排除安全隱患,隱患不排除不得離開現場。
四、帶班下井任務:
1、檢查干部、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及履職情況,開工前“四位一體”準入執(zhí)行情況。
2、井下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情況。
3、跟蹤督促指導安全隱患現場整改。
4、現場指揮、協調巷道貫通、揭露煤層、處理火區(qū)、過斷層、過漏頂、排瓦斯、工作面涌水等重點工作。
五、帶班下井要求:
1、每月底之前由礦調度室制定下月領導帶班下井計劃,計劃中必須明確每班礦領導的姓名和職務。
2、礦調度室要按規(guī)定時間將當日領導帶班下井情況向山西華潤煤業(yè)有限公司調度室進行匯報。
3、每個班次至少有一名副總以上礦領導帶班下井,并與員工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4、帶班領導因公、因病不能帶班下井,必須向主要負責人請假,由主要負責人負責及時安排調換確定帶班人員,由調度室履行規(guī)定程序落實登記。
5、帶班領導下井時,領導姓名、職務要在調度室牌版上公示。
6、帶班領導下井后、出井前必須在工作現場向礦調度室至少匯報一次。
7、帶班領導出井后必填寫《鐵鑫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記錄薄》,注明入井時間、地點、現場存在的問題、隱患和處理意見及問題落實等有關情況。
8、帶班領導下井所查出的各類安全問題,由調度室負責安排落實,安監(jiān)部門負責跟蹤督查,確保隱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