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范圍
通過制定該管理制度,確保我公司所選定的供應商提供的產品符合《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的供應商以及與此相關的各職能部門。
2? 編制依據(jù)
《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工作指南》。
3? 職責
3.1? 本部門業(yè)務人員負責對供應商資質的初步考核,對所提供產品的初
步檢驗,發(fā)生問題后與供應商協(xié)商解決問題的聯(lián)系工作。
3.2? 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業(yè)務人員提供的各個供應商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落實,確定。
3.3? 最后匯總所有相關資料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3.4? 本部門資料員負責供應商的文件資料歸檔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新供應商的選擇
4.1.1? 根據(jù)公司生產的要求,確定需要采購的原輔料、設備、勞動防護
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險品目錄中的危險品,對這些危險品進行學習,了解產品的特性。
4.1.2? 對供應商的資質進行考核,要求各供應商根據(jù)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資料,如:危險品生產許可證、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品技術指導說明書、危險品標簽等證明材料。
4.1.3? 匯總后,報管理者代表審批,對該供應商所供產品進行試用(不需試用的由質檢處化驗,直接由車間使用),根據(jù)該產品的質量、性能,使用情況,安全特點、相關資質證明、價格和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確認,選定合格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