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艙進行焊接作業(yè)時,應采取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應掌握機艙結構、設備、儲油數量、各種管線,油污物等情況,了解燒焊的部位、工程量、工藝、動火點周圍狀況,制定明火作業(yè)中防火技術方案。應對燃料油、機油柜、供油管、閥、主副機等,在動火前半小時用測爆儀測可燃氣體濃度,察看現場防火措施。
準許動火的基本要求是:機艙油氣濃度控制在1%以下;動火的油管線和艙、柜已隔離;受高溫熔渣、熱傳導、輻射熱影響的范圍無可燃物或已采取有效措施;動火部位和相關的艙室、結構、設備等已無火險隱患;燒焊設備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燒焊工有有效證件按動火要求操作;看火人員、防火器材到現場。
防火防爆的技術處理:清除油棉紗、油木屑、集油盤污油等,對機器底腳、龍骨管線等旁積聚的油垢、帶油物質可用鏟刀、刷子、鐵鉤等簡單工作清除。鍋爐、主副機等儲油罐,柜或油管線的局部動火,將與連接的設備截斷。為有效防止燃燒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應防止泄漏。油管線拆卸處的管內的存油應流盡,兩端蛻空,也可向管內注水。動火點可燃物不易清除、搬離,或直接在艙底油污水上方明火作業(yè),可用石棉布等不燃材料遮擋。對地軸弄、機器底腳四周、油污水艙等部位焊割,難以清除油垢、油污水,可用泡沫滅火器進行覆蓋。主副機停轉不久,燃油艙柜剛清洗,有可燃氣體存在可用機械通風來稀釋油氣至動火標準。對儲油品的艙柜、在容器外壁焊割,可向艙柜內注水。對儲油器容器及管道動火,還可以采用惰性氣體介質置換,達到動火要求。動火中,受熱傳導、熔渣影響可能產生火險隱患,可采用間斷作業(yè)法,就是對焊割件進行交叉、先后、停等焊割方法。也可邊焊割邊用水冷卻。
在燒焊過程中,應注意查看動火措施和現場落實情況,動火點、對象、焊、割方式是否相符,現場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備好滅火器材。有關人員應熟悉修船業(yè)務、船舶結構、焊割作業(yè)技術。對油污水艙、油泵間、存油容器在動火前應測爆,動火中應復測、監(jiān)測。防止燒焊中熱量把角落中、油漆皮中、鐵銹層內存油蒸發(fā),引燃新的可燃氣體。
機艙明火作業(yè)發(fā)生火災事故率較高,關鍵在于深層次管理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在明火作業(yè)之前,管理人員應仔細勘察現場,提出具體安全要求,應檢查動火部位周圍是否有可燃物,發(fā)生火災應立即停止作業(yè),確保在任何時候對船舶所面臨的危險做出反應。按正確的消防安全程序,應付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在機艙明火作業(yè)中,應對各個安全環(huán)節(jié)加以落實,應從審批動火、看火三個環(huán)節(jié)中嚴格把關,認真落實明火作業(yè)安全制度,杜絕有章不循、違章操作、盲目審批等現象,加強安全管理、落實規(guī)章制度。動火現場消防器材配備應切合實際,發(fā)生火情后,有關人員應知道消防知識,采取合理消防手段。在機艙明火作業(yè)前應制定合法的具有實戰(zhàn)性的消防應急方案。在發(fā)生火災時不至于現場混亂,無人指揮。
機艙的安全關系到船舶的安全,機艙的防火防爆應引起足夠重視,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避免火災事故的發(fā)生。